內蒙古日前出臺了防治重金屬污染的12條措施,突出重點防控污染物、突出重點防控的地區和區域、突出重點防控行業或企業、突出重點防控人群。
按照措施規定,全區將集中解決一批由重金屬污染引發的環境事故,逐步建立比較完善的重金屬污染防治體系,事故應急體系以及環境與健康評估體系;徹底摸清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底數;妥善處置突發涉及重金屬環境污染事件;重點查清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有無汞、鉻、鎘、鉛和類金屬砷等5種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企業,並向當地政府報告。內蒙古還將科學編寫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加強重點防控區域環境監測,大力推進産業結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