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伊始,河南省殘疾人就業將再有福音——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比例由1.5%提高到1.6%。
15日,記者從河南省殘聯獲悉,經過一段時間的徵求意見,《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新的辦法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
新修訂《辦法》在以下幾個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明確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是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實行預算管理;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比例由1.5%提高到1.6%;不符合評殘標準的在職革命傷殘軍人和單位自辦的具有獨立法人的福利企業安置的殘疾人,不再計入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比例;財政供給的機關、事業單位應當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不按規定繳納的,由財政部門代扣;殘疾人保障金實行分級管理。
省殘聯相關負責人表示,修訂實施《辦法》,對於促進和保護殘疾人就業將産生重要作用,將惠及全省700多萬殘疾人和3000多萬殘疾人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