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工商個字〔2009〕2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個體私營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對擴大就業、拉動內需具有重要意義。去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黨中央國務院為促進個體私營企業生産經營發展,及時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現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揮職能作用,進一步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鼓勵私營企業做大、做強、做活。除國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許國有和外資企業進入的投資領域,一律對個體私營企業開放。按照“增加總量、擴大規模、鼓勵先進、淘汰落後”的要求,重點支持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具有競爭優勢的私營企業,通過兼併、重組等方式,組建跨行業、跨地區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支持服務業私營企業開展連鎖經營,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發展。要通過走訪、調研等多種方式,加強與個體私營企業的聯絡,明確服務重點和方向。各地工商機關要充分發揮工商登記信息資源優勢,向社會發佈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動態信息,對個體私營企業投資創業進行提示、預警,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確定有利的投資發展方向。
二、立足職能,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切實幫助個體私營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積極開展動産抵押、股權質押和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總結經驗,完善相關工作機制,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利用抵押、質押擔保進行融資;允許股權出資,為個體私營企業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穩妥推動民間資本創辦小額貸款公司,為金融機構提供個體私營企業的工商註冊和抵押登記、出質登記信息查詢服務,支持建立面向個體私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
三、積極探索,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大力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本著依法、自願、有償和進退自由的原則,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前提下,允許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配合有關部門,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資金互助、信用合作。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業開展經營和提供服務。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服務質量,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做好政策諮詢,嚴格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不收費的規定。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商標戰略,加強農副土特産品的商標註冊,提高農産品附加值,增強市場競爭力。實施合同幫農,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訂單農業”,減少農業生産風險。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開展多種形式技術合作促進産學研、農科教結合,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對農村經紀人開展經紀、合同、商標等業務培訓,指導農村經紀人提高經紀水平和服務技能,充分發揮其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農産品流通、農業産業結構調整和農民增收。
四、發揮職能作用,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基礎上,大力推進全國各類市場主體工商登記管理信息動態數據庫建設。各地工商機關要積極開發面向社會公眾的信息查詢服務功能,努力推動與其他部門相關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互聯共享,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市場主體的基礎信息。要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鼓勵個體私營企業“守合同重信用”,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增強履行社會誠信責任的意識。
五、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對中小企業標準進行科學界定和細分。要結合修訂《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根據不同行業、不同規模個體私營企業的特點,研究制訂針對“微型企業”的扶持措施。鼓勵、引導經營規模較大的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進一步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開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要堅持“突出重點、區別對待、堵疏結合、分類規範”的方針,重在指導經營者合法開展經營活動。要充分發揮社區在安排臨時就業、規範攤販經營方面的積極作用。
六、多措並舉,大力推進“以創業帶動就業”。要指導各級個私協會,積極組織各種形式的就業洽談會、招聘見面會,通過舉辦“自主創業我先行”全國高校大學畢業生創業系列報告會、召開創業帶就業動員會、舉辦座談會、街頭宣傳諮詢等形式現場解答疑問,通過先富帶後富、“一幫一”、“一帶一”等活動,積極幫助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要認真落實《“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引導優秀人才進入個體私營經濟領域發展。要認真貫徹促進就業優惠政策,鼓勵、引導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復員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殘疾人等自主創業,為其申請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提供免費的開業指導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和信息諮詢服務。並嚴格按照《就業促進法》的規定,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創業人員3年內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七、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良好市場環境。加大對個體私營企業的字號名稱、註冊商標和商業秘密的保護力度,維護個體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合法經營,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八、依法規範行政管理,提高監管執法水平,堅決制止“三亂”現象。加強行政指導,充分發揮行政執法“預防、警示、教育”的功能。對個體私營企業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當事人積極採取措施補救、沒有産生危害後果的,以教育整改為主,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對其經濟處罰。對於生産經營暫時出現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在年檢驗照等方面要予以支持。嚴禁利用年檢驗照進行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和搭車收費。
九、充分發揮各級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作用,努力為個體私營企業排憂解難。要圍繞“服務會員”的宗旨,通過維權保障、宣傳教育、培訓學習、經貿交流、公益活動等多種舉措開展服務,積極搭建個體私營經濟與政府溝通、了解供求信息、經營管理培訓、人才引進的平臺。引導個體私營企業“愛國敬業、誠實勞動、依法經營、樂於奉獻”。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