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0日從海關總署獲悉,截至2009年年底,我國有從事加工貿易企業12.6萬家,與2008年企業規模基本持平。這表明在金融危機中首當其衝的加工貿易企業在各方的支持下,頂住了壓力。
加工貿易佔我國外貿的半壁江山,加工貿易直接從業人員在3000萬至4000萬人,約佔我國第二産業就業人數的20%。海關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全力幫助加工貿易企業渡危機,為保增長、保就業、保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首先,海關會同相關部門對加工貿易政策措施作出了一系列調整,為加工貿易企業雪中送炭。按照國務院“保增長”的要求,海關暫停了佔當時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總數的94.5%的商品的“實轉”政策,極大緩解了企業的資金壓力。同時,海關及時下發了配套措施,保證了政策調整與海關執法的有效銜接和平穩過渡。海關還再次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要求、不屬於高耗能高污染的産品以及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79項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商品的禁止方式進行了調整。此外,海關對符合銅冶煉行業準入條件的大型銅冶煉企業開展加工貿易試點。允許符合標準的七家大型銅冶煉企業開展進口銅精礦、出口銅及銅産品加工貿易業務,促進了有色金屬工業健康發展。
海關還創新監管模式,優化海關監管服務。比如針對外需萎縮,加工貿易企業出口困難,海關率先提出政策建議,改變以往嚴格限制加工貿易內銷的政策為鼓勵加工貿易內銷,並把加工貿易內銷徵稅緩稅利息率由6.12%調低為0.36%,進一步簡化加工貿易內銷手續,允許信譽良好聯網企業“多次內銷、一次申報”,為鼓勵加工貿易內銷出實招。海關創新服務外包海關監管模式,開展保稅監管試點,積極支持和推動從事國際服務外包産業健康發展,實現加工貿易由貨物貿易到服務貿易的轉型升級。海關同時明確了加工貿易企業搬遷過程中剩餘料件結轉、不作價設備結轉以及維持原有管理類別的問題,支持和方便了加工貿易企業的搬遷轉移。為解決企業季節性生産、設備能力不足、勞動力優化等方面面臨的困難,海關出臺措施予以有效解決,方便了企業開展外發加工業務。對飛機、船舶加工貿易製造企業,海關進行飛機、船舶行業保稅加工監管模式試點,支持我國飛機、船舶行業健康發展,特別是為中西部地區的飛機製造企業創建了更為便捷的保稅加工監管模式。優化和完善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帳管理,目前,已在北京、青島、合肥、汕頭等海關開展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帳電子化管理成功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