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的“文明交通行動計劃”,1月30日在海南省各市縣同時啟動。
該計劃由省文明辦、省公安廳根據中央文明辦、公安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實施,為期3年,旨在增強全省公民文明交通意識,著力糾正各類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進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創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服務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
據介紹,這一計劃主要包括四項活動。
一是倡導“六大文明交通行為”,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及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及非機動車過街遵守信號等文明交通行為;
二是摒棄“六大交通陋習”:自覺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佔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係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交通陋習。
三是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堅決抵制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及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
四是完善“六類道路安全及管理設施”:進一步完善城市過街安全設施、路口渠化設施、出行引導與指路設施、道路車速控制設施、農村公路基本安全設施、施工道路交通組織與安全防護設施。
據了解,中央文明辦將把“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納入《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數測評的內容。
省文明辦、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在海口參加了啟動儀式。(記者 黃曉華 文剛 見習記者 李冰 通訊員 周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