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下午,在北京衛生部科教司組織國家發改委、科技部、教育部等十四個部門及相關研究機構召開了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研討會,約40余名管理人員和專家參會。衛生部科教司介紹了近年來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考慮,與會各部門的代表交流了各自在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情況。
會議認為,自2004年《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圍繞保障實驗室生物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並在管理機制建設、硬體建設及培訓等方面取得了良好進展。然而面對新發和再發傳染病的不斷流行和疾病防控、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及生産工作等方面需求日益增長的客觀形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依然面臨著嚴峻的挑戰。由於生物安全實驗室廣泛分佈于衛生、教育、質檢、科研等多部門與單位,需要各部門對各自主管的生物安全實驗室加強監管,同時進一步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與合作,共同做好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劃安排、制度建設與監督管理工作。
會議形成了以下兩點共識性意見:
一是各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工作職責,切實抓好本部門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應堅持以預防為主,將監管的關口前移,加強基礎建設,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大力開展人員培訓,加大監督執法力度,擴大交流與合作。
二是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涉及多部門的工作,既有較專業化的特點,又有較強的系統性。因此,為進一步提升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萬無一失,應儘快建立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際協調工作機制,定期召開多部門參加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協調工作會議,及時研究與解決相關問題。參會多數代表建議衛生部、農業部牽頭組建司局工作層面的上述協調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