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0〕17號)精神,做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印發了《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
該《方案》對整頓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工作措施進行了明確,並對整頓工作提出要求。
關於印發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食藥監稽[2010]186號
關於印發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食藥監稽[2010]186號 2010年05月05日 發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廳(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0〕17號)精神,做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0年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0〕17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主要任務分工的通知》(國辦函〔2010〕43號)精神,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整頓各項任務,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確保公眾飲食安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頓工作目標
通過保健食品安全整頓,依法打擊保健食品違法行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違法亂象,規範保健食品市場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
二、整頓工作重點
依法對獲註解冊但未標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進行全面清理換證;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説明書內容專項檢查和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整治保健食品誇大宣傳功能和利用公益講座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查處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為;查處普通食品宣稱特定保健功能的行為。
三、整頓工作措施
各省級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集中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工作,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辦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場秩序明顯得到改善。
(一)依法對獲註解冊但未標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進行全面清理換證各地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換證的準備工作,摸清本地區未標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基本情況,待《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出臺後,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統一部署,積極穩妥推進清理換證工作。
(二)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説明書內容專項檢查和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各地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認真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説明書內容檢查,規範保健食品標簽、説明書的標示內容。從源頭入手,組織對保健食品生産企業、進口代理商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處理保健食品標簽、説明書非法標示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與批准內容不一致的行為。
各省級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統一組織和部署本地區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著力解決本地區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問題,對社會反映強烈、違法宣傳涉及較多的品種加大抽驗力度,重點檢測與保健食品聲稱功能相關的藥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嚴厲打擊保健食品生産企業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藥物成分的行為。
(三)整治保健食品誇大宣傳功能和利用公益講座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各地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加強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監測,重點整治保健食品廣告中宣稱疾病的預防、治療功能以及以專家或患者名義進行功效證明等誇大宣傳的違法行為。加強對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保健食品在宣傳資料中宣稱預防、治療疾病功能的違法行為。
各地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投訴舉報提供的線索,聯合有關部門對通過公益講座、健康診療、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進行查處。
(四)嚴肅查處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為
各地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嚴格執法,對在整頓和日常監管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廣告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産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
1.對生産的保健食品在標簽、説明書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預防、治療功能等未按批准內容標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藥物成分的,要依法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一律責令停産停業,直至吊銷相關許可證。
2.對保健食品廣告誇大宣傳功能的,一律曝光違法産品及其生産、經營企業,並移送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3.對生産經營假冒偽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講座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嚴肅處理。
4.對普通食品違法宣稱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各地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及時依法處理。
5.對保健食品安全整頓中發現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四、整頓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在地方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切實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頓的組織實施和落實工作。各級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逐級落實整頓任務,及時組織檢查和評估,確保整頓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努力構建科學監管、有效監管的長效機制。
(二)加強新聞宣傳。各級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頓宣傳工作力度,積極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整頓工作,不但要及時曝光違法企業、違法産品,而且要適時宣傳整頓工作的進展和成效。
(三)加強協作和檢查評估。各級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地區間、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對涉及其他地區和部門的違法案件,要及時向有關地區和部門通報有關情況,提出協查要求;對接到情況通報和協查要求的,要及時辦理並按要求回復。各省級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整頓工作中的問題,確保整頓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適時對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開展檢查和評估考核。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健食品監管部門按要求定期上報《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情況統計表》(附表),並於2010年12月10日前將開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情況書面報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