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條法司負責人就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構設立專家組
審查歐盟對華皮鞋反傾銷措施發表談話
2010年5月18日,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DSB)正式設立專家組,依據世貿組織規則,對歐盟反傾銷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歐盟對華皮鞋反傾銷措施進行審查。
商務部條法司負責人就此表示,歐盟對中國皮鞋的反傾銷調查和裁決,違反了WTO相關規則,損害了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中國政府在多雙邊場合多次交涉,中國業界也表示強烈反對,但這些多雙邊對話始終沒有解決中方的關注。2010年 2月4日,中國政府就此案提起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項下的磋商請求。3月31日,中歐雙方進行了磋商,但磋商仍未能解決中方關注。2010年4月8日,中國政府通過常駐世貿組織代表團致函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DSB)主席,就中國訴歐盟對華皮鞋反傾銷措施案提起設立專家組請求。中方希望歐盟能夠重視中方的強烈關注,在WTO爭端解決機制下早日妥善解決問題。
1995年至2005年,歐盟曾對中國出口皮鞋實施長達十年的配額限制。歐盟雖根據其在中國加入WTO時所作出的承諾取消了配額限制,但又于2005年在未經客觀、公正審查的情況下,對中國皮鞋發起反傾銷調查,並於2006年10月作出了裁定,實施為期兩年的反傾銷措施。2008年10月,在該反傾銷措施即將期滿之際,歐盟不顧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和中方的反對,又發起期終復審,並於2009年12月22日決定將反傾銷措施再延長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