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七》在香港簽署
經國務院批准,2010年5月27日,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香港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七》(以下簡稱“《<安排>補充協議七》”),該協議將於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周波、中央駐港聯絡辦副主任王志民出席了簽署儀式。
《<安排>補充協議七》在《安排》及其六個補充協議的基礎上,對香港進一步擴大開放。在服務貿易方面,內地對香港在14個領域,採取27項具體措施,其中對建築、醫療、視聽、分銷、銀行、證券、社會服務、旅遊、文娛、航空運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個體工商戶等12個領域在原有開放承諾基礎上,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取消股權限制、放寬經營範圍和經營地域等。同時,新增加技術檢驗分析與貨物檢驗、專業設計2個領域的承諾。截至目前,內地對香港共開放服務貿易領域44個,開放措施達277項。在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增加教育、文化、環保、創新科技等領域的合作,明確了合作機制與合作內容等。同時,在檢測和認證、會展合作領域補充了新的合作措施。此外,雙方還將進一步加強在金融領域的合作。
《<安排>補充協議七》的簽署,將對香港鞏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中心地位和發展現代服務業提供有益的幫助,也將為內地經濟帶來新的活力。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
的安排〉補充協議六》在香港簽署
5月9日,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前右二)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前左)在協議書上簽字。當日,《〈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六》在香港簽署。該協議擴大內地對香港服務貿易開放和經貿合作,使《安排》涵蓋的服務領域總數由40個增至42個。 新華社記者 周磊 攝
新華社香港5月9日電(記者 蘇曉 裴闖)《<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六》9日在香港簽署。該協議擴大內地對香港服務貿易開放和經貿合作,使《安排》涵蓋的服務領域總數由40個增至42個。
經國務院批准,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當日在港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六》,該協議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周波、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副主任郭莉出席簽署儀式。 >>>詳細閱讀
內地與香港簽署備忘錄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業務
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記者王宇、張藝)為做好內地與香港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有關業務的準備工作,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于29日在香港簽署了補充合作備忘錄。
記者29日從央行獲悉,根據協議,雙方同意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香港銀行辦理人民幣貿易結算業務進行監管並相互配合。雙方同意繼續推動香港人民幣業務的不斷發展,進一步發展內地與香港兩個金融體系的互助、互補和互動關係,鞏固併發揮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