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商務部發佈2010年第33號公告,公佈對原産于歐盟地區的進口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初步裁定進口産品存在傾銷並對國內産業造成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根據公告,自2010年6月10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産于歐盟地區的進口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時,應依據初裁確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向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徵收保證金比率為48.2%-71.8%不等。
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英文名稱:X-Ray Security Inspection Equ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