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財政局和市文化局聯合製定了《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市級財政每年將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北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徵集、整理、保護、傳承等工作。專項資金重點安排保護項目補助、市級代表性傳承人保護傳承補助、非物質文化遺産實物徵集三個方面。補助資金的發放將通過公開申報、專家和專業部門論證、聯合評審最終確定補助對象和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