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8月2日召開的江蘇省政府新聞發佈會獲悉,2010年起,江蘇省患有重大疾病的貧困家庭兒童將擁有一項新的保障。近日,省政府決定,建立全省統一的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制度。省民政廳負責人表示,江蘇省出臺的相關政策屬全國率先之舉。
兒童大病是造成支出型貧困的重要原因,兒童大病醫療慈善救助是對現行醫療保障制度的重要補充,將有效緩解江蘇省貧困家庭重大疾病患兒的醫療負擔。省委、省政府領導對此高度重視,江蘇省明確提出要建立“政府支持、社會參與、慈善組織運作”的工作機制。省級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資金由財政預算、慈善募集款、福彩公益金按5:3:2比例投入,在省慈善總會設立專門賬戶,今年省級財政將安排1000萬元。各地資金組成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一般採取由財政預算、慈善募集款、福彩公益金按比例投入,建立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長效機制。
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資金主要救助江蘇戶籍、18周歲以下、患重大疾病的孤兒(含棄嬰、事實上無人撫養兒童)和納入醫保統籌的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中的兒童。對審定納入救助的重大疾病患兒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住院和門診治療費用自付部分,按以下標準給予資助:對於孤兒,由省市縣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資金全額承擔;對於低保家庭患兒,由省市縣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資金承擔80%;對於低保邊緣家庭患兒,由省市縣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資金承擔50%。符合條件的患兒或其監護人根據屬地原則到縣級慈善總會申請救助。
江蘇省規定,對慈善救助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定期公佈資金使用情況,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和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