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2月19日電(記者 孟昭麗)記者從福建省衛生廳獲悉,福建2010年開展重大疾病住院大額醫療費用補充補償工作,住院最高補償達20萬元。
福建省衛生廳廳長楊平介紹,此項工作以設區市為統籌單位,按照年人均2到3元的標準從新農合基金中提取資金,對住院補償額超過封頂線以上的可補償部分,按照50%到80%的比例進行補償,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
據了解,這項工作是福建2010年提升新農合保障水平的措施之一。福建還將提高住院保障水平,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不低於6萬元以上;擴大門診特殊病種補償範圍,按甲、乙兩類管理,15種甲類病種全部列入補償範圍,12種乙類病種供各地根據實際自行選擇確定;開展普通門診統籌試點工作,每個設區市選擇2個縣(市、區)先行試點,全省30%的縣(市、區)開展普通門診統籌。
來自福建省衛生廳的數字,2009年福建新農合參合農民總數達2350.29萬人,參合率為95.26%,較2008年提高了3.68個百分點。福建全省新農合籌資總額達到24.29億元,補償總額25.85億元,其中住院補償165.48萬人次,支出25.12億元,補償比例達到47.2%;特殊病種門診統籌補償8.42萬餘人次,補償金額5093.6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