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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積金購保障房享優惠 對個貸提供貼息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19日   來源:海南日報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8月18日下發《關於促進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放寬公積金提取、貸款條件,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購買保障房;強化公積金繳交,拓寬公積金使用渠道,為支持保障房建設提供資金保證。

    通知要求,職工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公積金,用於以下3個方面:支付廉租房和公租房房租,每年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實付房租額;支付購買保障房的首付款,支付首付款不超過首付額;償還購買保障房貸款,每年使用金額不超過當年應償還貸款本息額。

    職工在購買保障房時,可享受6方面的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職工新開立賬戶並繳存1個月以上公積金即可申請;職工夫妻雙方有一方正常繳存公積金即可申請;職工欠繳公積金或賬戶被封存,補繳後即可申請;靈活就業人員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由原來的40%下調為20%;家庭月收入扣除月還款額後家庭人均生活費不得低於當地人均生活保障最低標準;本人及其配偶的收入不足以支持還貸的,可由貸款申請人提供第三方擔保,其還貸能力的計算,可包括本人及其配偶和保證人的收入,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償還貸款本息責任。

    與此同時,對利用公積金貸款仍不能解決購房所需資金的,鼓勵商業銀行與公積金中心以組合個人貸款方式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

    通知還強調,海南將強化公積金繳交、拓寬使用渠道:對未繳存單位或只為部分職工繳存公積金的單位全面展開催繳行動。嚴格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規範公積金繳存基數,對未按規定核定繳存基數的單位,責令其限期糾正。2011年各市縣要將行政事業單位陽光補貼和績效工資全部納入繳存基數,並逐步將公積金繳存比例提高到12%。鼓勵有條件的單位不斷提高公積金繳存比例。對於效益較差、難以按5%的最低繳存比例繳存公積金的單位,經批准可適當降低繳存比例。

    海南將積極推進儋州市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創新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方式方法,並爭取在全省推廣。公積金中心對發放保障性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不足的市縣,在全省統一調劑使用住房公積金餘額,滿足信貸資金需求。(記者單憬崗 通訊員江永華)

    從保障房購買者的實際需要出發

    省政府辦公廳今天出臺的《促進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若干意見的通知》,以及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今天出臺的《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貼息管理辦法》,事關全省廣大職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職工的切身利益,有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詳細解讀。

    繳存1個月即可申請貸款

    在公積金提取條件上,海南目前執行的提取政策是職工只能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考慮到中低收入家庭的實際困難,把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合併使用,可以減輕中低收入家庭職工租房、購房以及還貸的壓力。

    “在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上的力度更大。”有關負責人説,目前海南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必須連續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方可申請。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對中低收入職工家庭住房需求的保障作用,海南將此項條件放寬,只要是用於購買保障房,繳存1個月即可。

    與此類似,新辦法還考慮到了中低收入家庭的另幾個方面的實際困難:中低收入家庭不一定夫妻雙方都繳納公積金,因此規定中低收入家庭職工購買保障房時,購房合同簽訂人不是繳存人,也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中低收入家庭職工的單位一般效益不佳,存在不能及時繳存公積金的情況,影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因此規定了欠繳或賬戶封存6個月內,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在補繳公積金後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等。

    防範貸款風險

    “新的文件還是充分考慮了防範貸款風險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在《促進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若干意見的通知》中規定了一些關鍵條件來防範貸款風險。

    例如,購買保障房的家庭一般都是中低收入家庭,因此規定了按家庭月收入扣除月還款額後,家庭人均生活費不得低於當地人均生活保障最低標準核定貸款額度。

    如果遇上購買保障房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不足以支持還貸的,其直系親屬可作為借款保證人。但是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是為了更好地建立信貸資金風險分散化解機制,防範貸款風險。

    該負責人介紹説,由於靈活就業人員收入不夠穩定,此前的政策是其申請公積金貸款首付40%。然而,由於保障房的價格較低,首付20%以後已低於建房成本,因此規定此類人員購保障房的首付比例降至20%,可減輕其購買保障房的首付壓力,也充分考慮到了貸款風險問題。

    貼息貸款量力而行

    海南對低收入家庭進行公積金貸款貼息,是在保證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略有盈餘的前提下進行的。“目前,公積金5年以上貸款利率3.87%,貼息50%剩餘1.935%,中心按職工公積金繳存賬戶定期餘額1.71%支付存款利息,按公積金貸款利率50%貼息後扣除支付職工利息,中心還有0.225%的利差收入。”該負責人説。

    該負責人認為,年2200元最高貼息限額,基本能滿足低收入家庭購買保障房最高貸款額貼息的需要。“例如,職工公積金貸款20萬,年限15年,按等額本息方式年償還貸款利息4263元計算,按50%貼息年貼息2131元。”(記者 單憬崗 通訊員 江永華)

低收入家庭購房福音 海南對保障房公積金個貸提供貼息

    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8月18日出臺《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貼息管理辦法》,對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房的城鎮低收入家庭給予適當的利息補貼,以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實幫助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困難問題,減輕住房貸款還貸壓力。

    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介紹説,所謂貼息,指的是該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運作所産生的收益,對利用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的組合貸款)購買保障房的城鎮低收入家庭給予適當的利息補貼。

    辦法指出,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應同時具備四大條件:所購住房建築面積不大於80平方米;屬民政部門核定的城鎮低收入家庭;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期間,未發生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未還行為;借款人或配偶在申請貸款貼息時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但若借款人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重新就業和借款人已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則除外。

    貼息的額度為:低保家庭購買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的自住房,貼息額度按照借款人上年度公積金貸款利息支出的80%核定。其他借款人貼息額度按照借款人上年度公積金貸款利息支出的50%核定。年度最高貼息額為2200元,超過2200元的按2200元計發。

    辦法要求,在上級主管部門未能明確前,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資金從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中列支。分支機構貼息資金不足的,由公積金中心在全省統一調劑。借款人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公積金貸款貼息的,取消借款人以後年度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申請資格,並由原承辦的分支機構負責收回借款人已得貼息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責任。(記者 單憬崗 通訊員 江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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