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推進重鋼老廠區的關停工作。按照《重慶市“十一五”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要求,在今年底前應關停重鋼老廠區8台共10.2萬千瓦的小火電機組。重慶市將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快重鋼老廠區的關停步伐,確保在年底前完成。
二是加快污水處理廠服務區域內管網建設進度,充分發揮減排效益。按照《重慶市“十一五”化學需氧量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要求,“十一五”期間審批並投産的污水處理廠當年實際處理量不得低於設計能力的60%,投産三年以上的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量不得低於設計能力的75%。市市政委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及相關區縣加強市政排污口直排的整治工作,加快推進,確保年底前完成。相關區縣政府和市水務集團、市水投集團要按照職責分工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穩定運行,加快污水配套管網建設,做到污水應收盡收,提高污水集中處理率,確保年底前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達到相關要求。
三是加快推進《規劃》項目的實施進度。在今年底前重慶市列入《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修訂本)》(以下簡稱《規劃》)中的工程項目需全部建成投運,沒有按期完成的地區,國家將實行“區域限批”,並對未按期完成的工業企業實行停産治理。市經濟信息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儘快召開項目推進調度會,分類指導,制定並落實項目推進措施,倒排工期,督促未完成項目的企業加快進度。相關區縣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要嚴格執法,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建立綠色通道,協調解決建設中遇到的各種矛盾,促進企業加快整治進度,對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堅決實行停産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