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湖北省長李鴻忠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湖北省法律援助條例(草案)》,研究進一步推進湖北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
在聽取《湖北省法律援助條例(草案)》有關情況的説明後,李鴻忠指出,“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對社會弱勢群體和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不僅是一個地區社會文明和法治完善程度的重要標誌,而且是人民政府踐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宗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職責。湖北是全國開展法律援助工作起步最早的省份之一,長期以來贏得了社會各界尤其是弱勢群體的稱讚。省委、省政府對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視,連續4年將其列為省政府每年承諾辦好的十件實事之一。當前正處於社會轉型期和矛盾多發期,全省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規範法律援助行為,不斷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和水平,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作出應有的貢獻。
在研究省屬企業改革發展問題時,李鴻忠説,在歷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和強力推動下,湖北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深化,發展的活力和競爭力不斷增強,為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當前,面對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進一步增強深化國企改革、加快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使其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應有的更大作用。他強調,要繼續堅定不移、毫不猶豫地對省屬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造,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要堅持“靚女先嫁”、扶優扶強,支持企業規模大、資産質量高、創新能力強、市場前景好和盈利能力強的省屬企業率先改革,加快發展。
會議決定,根據會議討論意見將《湖北省法律援助條例(草案)》作進一步修改後,以省政府議案形式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記者黃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