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最大規模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行動拉開序幕。記者13日從福建省環保廳獲悉,福建省政府日前向9設區市政府下達《關於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責任書》,今年起到2012年,福建省將投入15億元,對農村環境進行綜合整治,力爭實現三年“大變臉”。
目前福建省農村環境現狀不容樂觀。一些地方遭受畜禽養殖污染、工業污染等嚴重威脅,加上垃圾無害化處理技術落後,缺乏整治資金和完善的工作機制,直接影響農村環境面貌和農民身體健康。
《責任書》要求,2010—2012年內,示範區域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應達到以下硬指標:劃定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設施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截污設施基本完善,取締保護區範圍內排污口,使農村飲用水衛生合格率達到95%以上;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處理,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治理設施長期穩定運行,污水達標排放。整治村莊的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運率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村莊畜禽養殖佈局符合當地政府劃定的畜禽養殖“兩禁”區要求,做到人畜分離、畜禽集中養殖、集中治理,養殖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
《責任書》要求,示範項目所在市、縣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所在鄉鎮要建立專門環保機構,並配備專門工作人員,建立農村環保工作長效管理機制。通過促進農村環保工作機制和制度的建立完善,制定有益農村環保的經濟政策和投融資政策,創新項目管理模式,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長效機制。
“整治農村環境最重要的是如何建立運行管理長效機制。”省環保廳有關負責坦言,三年投入15億元,農村環境一定會得到明顯改善,但如果沒有建立長效機制,三年後就很容易反彈。
據了解,福建省將以示範工程為載體,推廣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維護的農村環保實用技術。同時,在改善農村環境狀況的同時,為農民增加收入或降低生産生活成本創造條件,提高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對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的貢獻能力,實現資金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雙贏。
《責任書》要求各地市政府要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定期對示範工程實施效果進行考核評估。對示範工程未按計劃進度實施、未完成預定任務目標或資金落實不到位、資金使用違規違紀的,將採取追繳上年度中央和省級財政已下達資金、核減或停止下達本年度中央及省級財政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