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0月2日電(記者沈汝發)針對教育收費不規範的現象,福建省物價局自9月27日起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加強對教育亂收費的治理工作,招生入學、學生考試和考證、學生代辦費等三大環節成防範重點。
福建省物價局表示,為保持對教育收費監管的高壓態勢,避免教育亂收費行為的反彈,開展全省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對各級各類學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2009年秋季開學以來發生的涉及教育的收費行為進行全面檢查,將把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以及在教育收費管理中長期存在的難點問題作為檢查重點,加大執法力度,切實維護學生的權益。
據介紹,三大環節是容易滋生不規範收費行為的重點領域。在招生入學環節上,重點防範學校向學生家長收取政策規定以外的高額費用,或自立項目向入學新生收取校園卡工本費,財産押金等;防範優質中小學在招生時變相收取與入學挂鉤的贊助費等行為;防範學校自立項目收取學籍管理費;防範幼兒園違規收取贊助費,或延長收費月份收取託管費等。
在學生考試、考證環節上,重點防範學校自立項目在學生計算機等級、英語四、六級、職業技能等級鑒定等教育考試、考證過程中加收輔導費、培訓費、材料費等;違規向畢業生收取論文答辯費、就業登記表費、報到證工本費等畢業材料費等;超標準收取全日制自考助學班學費;違規向未通過學科考試的學生收取重修費、試卷費。
在學生各類代辦費環節上,重點防範擴大代辦費收取範圍,違反自願原則向學生統一代辦生活用品、保險以及各類教輔材料等代辦費;防範擴大代辦費開支範圍;防範學校在統一採購學生教材過程中産生的差價不退還給學生;防範幼兒園幼兒伙食代辦費結算不及時或長期不結算、不公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