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政府辦公廳批轉了省農牧廳《關於甘肅省實施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意見的通知》,甘肅省將組織、引導農民參與籌資籌勞,進行村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道路修建、植樹造林、農村安全飲水、村容村貌整治等集體公益事業建設。
村民籌資籌勞將遵循“村民自願、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決策、合理限額”的原則,嚴格規範籌資籌勞行為,不能將明確規定由各級財政支出的項目以及償還債務、企業虧損、村務管理、村社幹部報酬等所需的費用和勞務列入籌資籌勞範圍。議事範圍為建制村,籌資的對象為本村戶籍在冊人口或者議事項受益人口,籌勞對象為本村戶籍在冊人口或議事受益勞動力,男性18至60歲,女性18至55歲,五保戶、現役軍人、退役傷殘軍人、在校就讀學生、孕婦及分娩未滿1年的婦女不承擔籌勞任務。
籌資限額嚴格實行上限控制,其限額標準為,2009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縣市區,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40元;農民人均純收入在3000至4000元的縣市區,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30元;農民人均純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縣市區,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元。籌資籌勞事項將通過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2/3以上農戶或2/3以上村民代表參加,實行一戶一票,必須票過半數才能通過籌資籌勞方案。
據悉,甘肅省將建立財政獎補制度,調動農民籌資籌勞建設集體公益事業的積極性。籌集資金單獨設立賬戶,專款專用,所籌集資金和勞務的使用將專項審計。監督檢查超範圍、超限額標準、強行以資代勞、挪用資金、借一事一議之名亂收費等違規違紀行為,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