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四川省內江市
威遠縣八田煤礦“11·21”透水事故的通報
安委辦〔2010〕28號
各産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委員會:
2010年11月21日11時40分許,四川省內江市威遠縣八田煤礦發生一起老採空區透水事故,造成29人被困,透水量約5000立方米。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並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關方面千方百計、全力以赴搶救被困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立即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委派國家煤礦安監局負責同志率工作組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搶險救援。四川省政府負責同志率工作組趕赴現場,立即成立搶險救援指揮部,調集成建制的搶險救援和排水隊伍,積極排水和實施有效救援。經各方共同努力,11月22日13時18分,29名被困礦工成功獲救。有關方面和人員在事故搶險救援中做出了重要貢獻,進一步積累了煤礦透水事故搶險救援的寶貴經驗。
八田煤礦為鄉鎮煤礦,證照齊全,屬獨立擴能在建礦井,生産能力由5萬噸/年擴能為6萬噸/年。事故當班帶班領導為副礦長陳榮輝。初步調查,事故原因為該礦在停産整頓期間違法違規擅自安排人員在井下南翼採煤工作面作業,揭穿採空區導致透水。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深刻吸取這起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産工作,確保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嚴把資源整合技改礦井的審批准入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3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煤礦資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煤監〔2010〕185號)精神,進一步規範小煤礦資源整合技改工作。煤礦資源整合技改項目必須包含在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煤礦資源整合或兼併重組方案中,經核準或備案並取得採礦許可證、完成設計審批等行政許可手續之後,方可進行建設施工。資源整合方案中的所有煤礦和兼併重組方案中的被兼併煤礦,必須停止生産,原頒證(照)機關必須依法吊(注)銷或變更其相關證(照)。被兼併煤礦需要技改的,必須在兼併重組主體企業按規定申請辦理全部相關審批手續後方可進行建設;不需技改的,應按規定變更相關證照,並獲得所有證(照)後方可依法依規組織生産。各有關部門要密切合作,嚴格審批,明確規定建設工期。凡整合技改期間非法違法組織生産的,一律取消整合技改資格,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建設行為。認真貫徹落實10月28日全國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視頻會議精神,以事故多發區域、整合技改任務繁重區域、建設項目集中區域為重點,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産建設行為。各部門要相互協調、密切配合,深入開展聯合執法,依法關閉取締無證無照、非法違法生産建設礦井。對列為關閉取締對象的煤礦,加強日常監管,嚴防其突擊生産;對已經公告關閉的礦井,要及時吊銷證照、停供火工品、斷電斷水、炸毀填實井口、拉倒撤離井架,並遣散人員,真正做到徹底關閉、不留後患。
三、切實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各地要進一步加大《煤礦防治水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8號)的宣傳貫徹力度,按照“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加強水文地質基礎工作,開展礦井充水條件分析,提高水害預測預報水平。發現水文地質情況異常時,要及時組織專業人員認真分析,採取措施,及時處理;未查明情況、未採取措施消除隱患的,不得進行採掘作業。發現透水徵兆時,要立即停止作業,報告煤礦調度室,並立即撤出受水害威脅的所有作業人員;隱患未消除前,不得恢復生産。要進一步加大對煤礦防治水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未認真落實防治水有關規定、未按規定採取探放水措施的煤礦,堅決予以停産整頓。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防排水搶險救援基地建設,水文地質條件複雜、極複雜的煤礦企業、礦井,要裝備必要的防治水搶險救災設備。
四、全力做好歲末年初煤礦安全生産工作。各地要進一步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産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進一步突出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始終把安全生産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加強組織領導能力,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強化現場管理,集中精力抓好歲末年初煤礦安全生産工作。四季度是事故易發期,要堅決防止因趕進度、追工期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産,忽視安全生産。各地一律不得下達超過煤礦核定生産能力的産量指標,對違反規定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産的,要依法予以嚴處。
請迅速將本通報精神傳達至轄區內所有煤礦企業,並督促抓好貫徹落實。
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