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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間林業活力全面迸發 發展亮點紛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17日   來源:林業局網站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林業建設快速發展的5年。5年來,林業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先後戰勝了雨雪冰凍、乾旱洪澇、地震等特大自然災害,克服了全球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全力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出臺了一系列強林惠林政策,林業生態建設穩步推進,興林富民産業快速發展,生態文化受到廣泛關注,林業支撐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各項林業事業取得顯著成績。

    生態建設和保護全面加強

    “十一五”時期全國營造林總量和質量整體提高。全國共完成荒山荒地造林3.70億畝(2465.84萬公頃)。其中人工造林2.46億畝(1640.35萬公頃),飛播造林0.15億畝(96.92萬公頃),無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1.09億畝(728.57萬公頃)。“十一五”時期我國年均造林面積約為7500萬畝(500萬公頃)。林種結構(用材林:經濟林:防護林:薪炭林:特種用材林)為13.5:15.0:70.8:0.3:0.4,防護林造林比重始終保持高位。“十一五”時期,累計共有27億人次參加了義務植樹,累計植樹117.2億株。全國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面積已達2035萬畝,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7.37%,比“十五”末提高5.71個百分點;城市人均擁有公園綠地面積9.71平方米,比“十五”末增加2.32平方米。據第七次森林資源清查結果顯示,全國森林面積29.32億畝(19545.22萬公頃),森林覆蓋率20.36%;活立木總蓄積量149.13億立方米,森林蓄積量137.21億立方米;人工林保存面積9.25億畝(6168.84萬公頃),居世界首位。

    “十一五”時期國家林業重點工程加快推進。全國共完成造林面積2.55億畝(1698.59萬公頃),佔全部造林面積的68.88%。其中天保工程、退耕還林工程(不含京津工程退耕)、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及長江流域等重點防護林體系工程、速生豐産用材林基地建設工程造林面積分別為7096.05萬畝、7449.30萬畝、3098.40萬畝、7760.70萬畝和74.55萬畝,佔全部造林面積的比重分別為19.18%、20.14%、8.38%、20.98%和0.20%,其他社會造林佔全部造林面積的31.12%。

    截至2010年底,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已達2035處,總面積18.53億畝,約佔國土面積的12.9%,構成了我國自然保護區的主體。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47處,面積11.55億畝。與2005年相比,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數量增加336個,面積增加5475萬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增加70個,面積增加7680萬畝。“十一五”時期,全國建立各級濕地自然保護區550多處,國家濕地公園100處、地方濕地公園120多處,國際重要濕地37處,使27300萬畝,50.3%的自然濕地受到了較為有效的保護。“十一五”時期,國家實施濕地保護項目,搶救性保護自然濕地、恢復退化濕地,並加強濕地保護管理能力建設,恢復各類濕地面積5萬多公頃,年均恢復濕地1萬多公頃。

    “十一五”時期森林撫育面積大幅增長。全國共完成中幼齡林撫育面積47330萬畝,比“十五”時期增長30.11%,年均完成中幼齡林撫育面積達到9466萬畝;完成低産低效林改造3109萬畝,比“十五”時期下降3.65%,年均完成低産低效林改造622萬畝。

    林業産業實力迅速增強

    “十一五”時期,我國林業産業總産值達到7.60萬億元(按現價計算),比“十五”時期增加4.61萬億元,增長1.54倍。自2001年以來林業産業總産值連續10年保持增長,平均增速為19.88%,預計2010年林業産業總産值將達到2.09萬億元,首次突破2萬億元大關。

    “十一五”時期,林業三次産業結構逐步調整,不斷優化,已由2005年的52:41:7,調整為2010年的38:53:9,林業第二、第三産業實力進一步增強。

    在木、竹材及人造板方面,“十一五”時期累計生産木材36049.54萬立方米,比“十五”時期增長47.11%。累計生産竹材66.6億根,比“十五”時期增長49.08%。累計生産人造板51098.01萬立方米,比“十五”時期增長138.39%,人造板産量已經居全球第一位。

    在經濟林産品産量方面,“十一五”時期,經濟林産品産量累計完成5.88億噸,年均産量達到1.18億噸,“十一五”末比“十五”末經濟林産品産量增長45.69%,全國年人均實現經濟林産品90公斤。

    林業投資大幅增長

    “十一五”時期,全部林業投資完成額達到4873.69億元,比“十五”時期增長1.70倍,其中國家投資完成2626.72億元,佔全部林業投資完成額的53.90%。自2001年以來全部林業投資完成額連續10年保持增長,平均增速為23.43%,其中2010年達到歷史新高度,為1394億元。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

    截至2010年底,福建、江西、遼寧、浙江、雲南、河北、安徽等18個省份基本完成了明晰産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預計發證面積能達到19億畝,佔集體林地總面積的69.4%。已確權林木蓄積32.93億立方米;已有6825萬戶農戶拿到了林權證;累計調處林權糾紛71.4萬起,調處率為83.8%。林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步伐加快,全國已有林業專業合作組織6.4萬個,加入合作組織的農戶達到1846萬戶,合作經營林地面積3.08億畝。全國2550個林改縣農民林業收入佔人均年收入的比重已由2009年底的12.96%增加到20%以上;重點林區農戶林業收入佔總收入的比重達60%以上。

    機構隊伍建設快速推進

    “十一五”末,全國林業系統各類經濟單位個數為4.60萬個,比“十五”末下降4.42%;“十一五”末,林業系統在冊職工人數164.54萬人,比“十五”末下降19.16%;“十一五”末比“十五”末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增長95.30%,增速明顯。

    支撐保障能力全面提高

    在林木種苗方面,“十一五”時期共投資完成林木種苗項目422個,其中林木良種基地308個,種質資源庫項目48個,採種基地58個,其他項目8個。確認國家級重點林木良種基地131處。“十一五”時期全國累計生産林木種子1億多公斤,其中林木良種1100多萬公斤,供應合格苗木1500多億株。基地供種率達到63%,比“十五”時期提高26個百分點;主要造林樹種良種使用率達到51%,比“十五”時期提高8個百分點。全國林木種苗年總産值達1200億元。

    在森林防火方面,“十一五”時期累計共成功撲滅91起重特大火災,與“十五”以前相比,年均火災次數、受害面積和人員傷亡分別下降30.9%、83.7%和81.7%,三項重要指標全面下降。“十一五”時期,新建3個航空護林站和森林部隊直升機支隊,新增地方森林消防隊伍5000余支。中央累計投入森林防火資金26.6億元,比“十五”增長60%。

    在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方面,“十一五”時期全國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由“十一五”初期的7.6‰降低至“十一五”末的4.7‰,無公害防治率由70.1%提高到80.9%,測報準確率由76.1%提高到85%,林木種苗産地檢疫率由92.2%提高到98.40%。

    “十一五”時期林業科技取得了顯著成效。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率超過50%,林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43%,“兩率”比“十五”時期均有較大增長。“十一五”時期,實施了532個科技成果推廣項目,承擔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83個,培訓林農2萬人次,帶動14萬人致富。全國共派出林業科技特派員2278名,培訓林農186萬人。啟動了實施油茶産業升級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國家科技支撐計劃,推廣應用油茶成果3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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