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
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1〕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以下簡稱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開展宣傳和培訓工作
1.各地區、各單位要有計劃、分層次有序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宣傳活動。大力宣傳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活動的重要意義、先進典型、好經驗和好做法,以典型企業和成功案例推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使危化品企業從業人員、各級安全監管人員準確把握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的主要內容、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形成安全監管部門積極推動、危化品企業主動參與的工作氛圍。
2.各地區、各單位要組織專業人員講解《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2010,以下簡稱《基本規範》)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AQ3013-2008,以下簡稱《通用規範》)兩個安全生産標準,重點講解兩個規範的要素內涵及其在企業內部的實現方式和途徑。開展培訓工作,使危化品企業法定代表人等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正確理解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意義、程序、方法和要求,提高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的主動性;使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評審人員、諮詢服務人員準確理解有關標準規範的內容,正確把握開展標準化的程序,熟練掌握開展評審和提供諮詢的方法,提高評審工作質量和諮詢服務水平;使基層安全監管人員準確掌握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各項要素要求、評審標準和評審方法,提高指導和監督危化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的水平。
二、全面開展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
3.現有危化品企業都要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危化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持續運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請安全生産標準化三級達標評審;安全生産標準化二級、三級危化品企業應當持續運行兩年以上,並對照相關通用評審標準不斷完善提高後,方可分別申請一級、二級達標評審。安全生産條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藝技術先進的危化品企業,經所在地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同意,可直接申請二級達標評審。危化品企業取得安全生産標準化等級證書後,發生死亡責任事故或重大爆炸泄漏事故的,取消該企業的達標等級。
4.新建危化品企業要按照《基本規範》、《通用規範》的要求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建立並運行科學、規範的安全管理工作體制機制。新設立的危化品生産企業自試生産備案之日起,要在一年內至少達到安全生産標準化三級標準。
5.提出危化品安全生産許可證或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延期或換證申請的危化品企業,應達到安全生産標準化三級標準以上水平。對達到並保持安全生産標準化二級標準以上的危化品企業,可以優先依法辦理危化品安全生産許可證或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延期或換證手續。
6.危化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要把全面提升安全生産水平作為主要目標,切實改變一些企業“重達標形式,輕提升過程”的現象;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安監總管三〔2010〕186號)的要求,結合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在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過程中,注重安全生産規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實,注重安全生産條件的不斷改善,注重從業人員強化安全意識和遵章守紀意識、提高操作技能,注重培育企業安全文化,注重建立安全生産長效機制。通過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使危化品企業防範生産安全事故的能力明顯提高。
三、嚴格達標評審標準,規範達標評審和諮詢服務工作
7.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分別制定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一級、二級、三級評審通用標準。三級評審通用標準是將危化品生産企業、經營企業安全許可條件,對照《基本規範》和《通用規範》的要求,逐要素細化為達標條件,作為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評審標準。一級、二級評審通用標準是在下一級評審通用標準的基礎上,按照逐級提高危化品生産企業、經營企業安全生産條件的要求制定。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結合本地區危化品企業的行業特點,制定安全生産標準化實施指南,對本地區危化品企業較為集中的特色行業的安全生産條件尤其是安全設施設備、工藝條件等硬體方面提出明確要求,使評審通用標準得以進一步細化和充實。
8.本通知印發前已經通過安全生産標準化達標考評並取得相應等級證書的危化品企業,要按照評審通用標準持續改進提高安全生産標準化水平,待原有等級證書有效期滿時,再重新提出達標評審申請,原則上本通知印發前已取得安全生産標準化達標證書的危化品企業應首先申請三級標準化企業達標評審,已取得一級或二級安全生産標準化達標等級證書的危化品企業可直接申請二級標準化企業達標評審。
9.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依託熟悉危化品安全管理、技術能力強、人員素質高的技術支撐單位對危化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提供諮詢服務,並對各地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評審單位和諮詢單位進行相關標準宣貫、評審人員培訓、信息化管理、專家庫建立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各地區也應依託事業單位、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安全評價機構等技術支撐單位建立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評審單位、諮詢單位。
10.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和指導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評審、諮詢單位工作,督促評審、諮詢單位建立並執行評審和諮詢質量管理機制。評審單位、諮詢單位要每半年向服務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單位開展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評審、諮詢服務的情況,及時向接受評審或諮詢服務的企業所在地的市、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企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
四、高度重視、積極推進,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執法水平
11.高度重視、積極推進。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是危化品企業遵守有關安全生産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措施,是持續改進安全生産條件、實現本質安全、建立安全生産長效機制的重要途徑;是安全監管部門指導幫助危化品企業規範安全生産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改善安全生産條件的有效手段。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危化品企業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産標準化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安全生産標準化對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産基礎工作的重要作用,積極推進,務求實效。
12.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制定本地區開展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的工作方案,將安全生産標準化達標工作納入本地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計劃,確保2012年底前所有危化品企業達到三級以上安全標準化水平。在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中,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指導監督危化品企業把著力點放在運用安全生産標準化規範企業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上,注重實際效果,嚴防走過場、走形式。要把未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或未達到安全生産標準化三級標準的危化品企業作為安全監管重點,加大執法檢查頻次,督促企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3.危化品安全監管人員要掌握並運用好安全生産標準化評審通用標準,提高執法檢查水平。安全生産標準化既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工具,也是安全監管部門開展危化品安全監管執法檢查的有效手段。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特別是市、縣級安全監管部門的安全監管人員要熟練掌握危化品安全生産標準化標準和評審通用標準,用標準化標準檢查和指導企業安全管理,規範執法行為,統一檢查標準,提高執法水平。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