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批復了國家發改委上報的首批資源枯竭城市轉型成效評估報告,同意將對首批資源枯竭城市財力性轉移支付延長5年,年限至2015年。
《國務院關於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38號)出臺近四年來,相關政策得到了較好落實,其中中央財政對首批12座資源枯竭城市財力性轉移支付于2010年到期。按照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關於“開展資源枯竭城市轉型評估”的要求,國家發改委會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對伊春市等12座首批資源枯竭城市上報的轉型評估報告進行了評估。
2007-2010年,黑龍江省伊春市共獲得資源枯竭城市中央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7.27億元,為解決長期積累的矛盾和問題,提高伊春市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加快經濟轉型,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注入了急需的財力。在國家政策的扶持下,伊春資源枯竭城市經濟轉型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一是經濟運行持續向好,地區生産總值年均增長12.8%,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二是資源型産業“一業獨大”的局面有所改變,逐步形成了以森林生態旅遊、綠色能源、森林食品、冶金建材及礦産開發、木材精深加工等為主體的新的産業格局,五大接續替代産業增加值平均增速為19.2%,佔全市地區生産總值的比重已達到40%以上。三是四年間改造棚戶區503萬平方米、泥草房6465戶,建設廉租住房18275套,使10萬多戶居民改善了住房條件。四是森林資源顯著恢復,扭轉了森林資源“消大於長”的逆向演替,歷史性地實現了森林蓄積年凈增500萬立方米以上的良性循環。森林覆蓋率由80.6%提高到83.4%,森林蓄積量由2.28億立方米增加到2.5億立方米。
但是由於轉型基礎條件不一樣,加之區位優勢、資源稟賦等不同,伊春市經濟轉型發展水平與其他資源城市還有較大差異,如歷史遺留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接續替代産業層次較低,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強,與《若干意見》確立的目標還有較大差距,還需要國家繼續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
國務院根據國家發改委的評估結果批准同意對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城市給予分類支持,建立有進有出的支持機制。對於基本步入可持續發展軌道的盤錦市,不再給予中央財力性轉移資金,支持其創建轉型示範城市。對於歷史遺留問題尚未根本解決、可持續發展能力較弱的伊春、遼源、阜新等11座城市,延長中央財力性轉移支付年限至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