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進制定和實施海洋發展戰略 加強規劃和立法工作
一是繼續深化海洋發展戰略研究,力爭取得實質性進展。制定工作方案,統籌部署,加快推進,及時反映海洋戰略研究最新成果。
二是完成“十二五”期間海洋工作的綜合性、專項性規劃。加快編制完成《國家海洋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2011年~2015年)》和《全國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報國務院審批並實施。國務院批准《全國海島保護規劃》後儘快部署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完成《“十二五”海洋科技發展規劃綱要》。
三是推動《海洋觀測預報管理條例》《南極活動管理條例》年內出臺。積極開展海洋基本法、渤海區域法以及《海洋傾廢管理條例》《海洋調查管理條例》《大洋資源勘探開發管理法》等立法研究。同時要研究制定進一步規範海洋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升海洋工作隊伍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堅持陸海統籌 全力推動海洋經濟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一是完善海洋功能區劃體系。全面完成全國和省級海洋功能區劃修編並報國務院批准,適時啟動市縣級海洋功能區劃的編制工作。修編工作中要堅持保障發展、保護環境,做好與有關規劃的銜接,使之成為科學用海、集約節約用海的重要依據。要高度重視海洋新興製造業和海洋新興服務業對用海的需求。
二是積極推進國家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能力建設。力爭《國家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能力建設項目》儘快立項開工,構建國家、海區、省(區、市)3級海洋經濟運行監測網絡。海洋經濟試點調查地區要按時完成試點調查任務。國家海洋局要加強溝通協調,適時向國務院提出開展首次全國海洋經濟普查建議,以摸清海洋經濟“家底”。要支持、指導各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抓緊做好本地區“十一五”海洋經濟發展情況的總結和評估,為黨委、政府規劃“十二五”區域海洋經濟發展提供決策依據。
三是合理有序圍填海。按照中央關於“整頓秩序、控制規模、合理利用”“對圍海造地要有規劃,加強管理,進而著手研究制定法規”的重要批示,對圍填海實施年度計劃管理,重點保障基礎設施、産業政策鼓勵發展項目和民生領域用海需求,確保國務院批准的沿海發展戰略和區域規劃得到有效落實。加強對集中連片圍填海的管理,推進經營性圍填海項目的招、拍、挂工作。完善圍填海動態監管機制,逐步建立圍填海項目的後評估制度。
四是創新海島管理。要按照《海島保護法》的要求,抓緊編制海島保護規劃,開展海島整治修護和保護工作。嚴格落實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審批、登記和有償使用等制度。各地要重視海島管理機構、工作隊伍以及海島法配套制度的建設工作。全面完成海域海島地名普查和名稱標誌設置工作。建立海島生態建設實驗基地、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示範基地和海島動態監管及公共信息服務系統。
五是積極推動科技興海向縱深發展。要指導和支持各地結合實際加快落實《全國科技興海規劃綱要(2008年~2015年)》。海洋公益性行業專項要把解決制約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壯大的關鍵性和緊迫性技術問題予以優先考慮,引導和促進海洋生物、海洋醫藥等一批先進科研成果儘快轉化應用,助推海洋産業結構調整。要結合沿海區域規劃的實施,大力推動國家科技興海基地和國家海洋高技術産業基地建設,以此帶動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聚集,充分發揮科技興海對發展海洋經濟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六是大力推動“數字海洋”建設。要在現有數字海洋基礎框架建設成果的基礎上,充分調研發展需求特別是海洋開發對海洋基礎信息的迫切需要,儘快編制完成“數字海洋”總體建設方案並實施。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的先進成果,不斷豐富海洋數據收集手段,持續開展海洋基礎調查,深入挖掘和整理各類海洋信息資源,努力使“數字海洋”系統真正成為技術先進、數據翔實、産品多樣、簡便易用,服務海洋經濟發展、海洋綜合管理、人民群眾生活和國家海洋安全的綜合基礎信息平臺。
七是著力加強防災減災能力建設。進一步合理佈局和加密布設海洋觀測站點,增加海洋觀測手段,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加大海洋預警報技術研發,提高海洋預報的精度和時效。進一步推進大洋航線、漁業生産安全、海上搜救等海洋環境保障系統建設,努力拓展預報減災專題服務領域。做好海平面變化調查評估、警戒潮位核定和海洋災害調查評估等工作,指導各地合理編制海洋災害風險區劃,科學安排危險區域生産和生活設施的合理避讓,提高地方的防災減災能力。完善海洋災害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各種應急演練。加強氣候變化影響評估與趨勢預測,穩步推進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
八是重視海水利用和海洋能開發。持續增強海水利用技術與裝備製造的自主創新能力,不斷降低海水利用成本。要充分發揮沿海省市的積極性,選擇一批基礎條件較好、用水需求迫切的沿海地區或海島開展海水利用試點工作,為促進海水利用規模化、産業化發展積累經驗。要加快海水利用工作體制機制建設。
九是大力推進深海裝備業發展和海底礦産資源勘探。適應我國深海油氣資源勘探、開展深遠海調查以及國際海底資源探查的迫切需求,努力推動深海海洋動力環境監測技術、深海生物及礦産資源開發技術、高端船舶製造技術、深海資源運載與海底作業技術以及深海通用裝備技術的聯合攻關,並以此帶動相關技術的産業化發展。
十是積極推進海洋文化建設工作。繁榮海洋文化事業,發展海洋文化産業,是發展海洋經濟的客觀要求。要樹立“大海洋文化”觀念,努力挖掘和提升海洋文化內涵。充分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歷史文化遺跡遺址。加強海洋水下文化遺産的開發保護,積極推進海洋公園建設,支持濱海旅遊業、海上觀光及郵輪、遊艇等産業的發展。儘快啟動《中國海洋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編制工作,適時出版《中國海洋文化基礎理論》等海洋文化系列叢書。
三、加強海洋環境保護 打造海洋生態環境
一是加強海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以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審查為重點,規範區域圍填海規劃環評和海岸工程圍填海工程的環評審批。
二是建立完善海洋生態保護與管理格局。選劃建設一批海洋特別保護區、海洋生態修復示範工程,扼制海洋生物多樣性衰減趨勢。
三是推進創新型海洋環境監測與評價體系建設。在有條件的省市建立縣級海洋環境監測機構,建立一體化的監測與評價崗位責任制和資質管理制度。
四是強化海洋環境突發事件風險管理。著手制定《海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範》等工作規範。針對核電産業,強化放射性污染監管能力建設。
五是做好海洋標準計量和質量監督工作。加強對海洋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加大海洋行業實驗室能力驗證和海洋計量監督檢查工作力度。
六是強化海洋工程的環評審批。貫徹落實國家産業政策和節能減排要求,充分發揮海洋工程環境許可的閘門作用,以總量控制和海洋主體功能區劃為抓手強化海洋工程的環評審批,推動沿海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引導沿海經濟健康發展。
四、實施海洋重大基礎設施項目 拓展海洋發展空間
一是加強重大海洋技術攻關。全力確保載人深潛5000米海試成功,加快海洋二號衛星的研製進程,同時要全力推進二號星地面應用系統的立項建設工作。
二是繼續實施好極地、大洋科學考察。在善始善終完成第27次南極科學考察、北極黃河站年度科學考察計劃的基礎上,認真做好第28次南極科學考察各項前期準備工作以及2012年第5次北極科學考察計劃方案的編制。今年是我國大洋考察史上執行任務最繁重的一年,將有“大洋一號”“海洋六號”等多艘科考船執行海上考察任務,涉及部門多、單位多、專業多,對此務必予以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強協調,以確保航次任務順利實施,最大限度的發揮航次考察的綜合效率。
三是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去年啟動的36條執法船、54條執法快艇的建造工作,今年要加強對建造情況的督查,確保建造質量和如期完工,以儘快形成海洋執法的新增能力。同時啟動完成好執法基地建設和指揮系統建設任務。
四是發揮重大項目支撐發展的作用。我們這幾年工作之所以能取得顯著成績。一個成功經驗就是通過組織和實施重大專項,帶動資金、人才和技術的聚集,從而使我們的工作有了持續發展的堅強支撐。因此各單位各部門都要高度重視專項工作的落實。目前,908專項已進入最後攻堅階段,要進一步加快任務驗收和成果集成工作,做好年內國家驗收準備。
五、全力維護我國海洋權益 強化管轄海域的控制力
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是我們的一項核心使命,必須始終不渝的放在重中之重位置。
一是全面深化定期維權巡航工作,同時積極推進省級海監機構參與維權巡航執法工作。
二是進一步深化我同南海周邊國家在聯合海洋學調查,防災減災、生態環境保護等海洋領域的合作,努力營造和諧互利的區域海洋合作氛圍。
三是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和對港澳臺合作,努力提升我在各國際海洋組織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進一步密切與港澳及台灣地區在科技環保、海上執法等領域的務實合作。
六、做好海洋宣傳工作 增強全社會的海洋意識
要不斷增強全民族海洋意識,推動海洋工作又好又快發展,必須努力營造良好的外部輿論環境。今年宣傳工作的任務:
一是要辦好世界海洋日暨全國海洋宣傳日系列活動。今年是建黨90週年、“紀念辛亥革命100週年”,我們要緊緊抓住這一有利時機,把海洋宣傳與重大事件紀念活動結合起來,形成宣傳的輿論強勢。同時還要繼續辦好全國大中學生海洋知識競賽、海洋科普教育基地評選與掛牌等相關活動,使海洋宣傳向更大範圍、更多領域和更深層次拓展和延伸,實現海洋宣傳形式的多樣化、宣傳內容的生活化、宣傳對象的大眾化。
二是要支持沿海各地業已形成的富有地方特色的海洋宣傳節慶、論壇活動。繼續支持辦好“青島國際海洋節”“廈門國際海洋周”“舟山海洋文化論壇”“象山開漁節”“海峽兩岸海洋論壇”和“溫州國際海洋生態文明論壇”等大型海洋宣傳活動。不斷擴大海洋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三是要加強海洋宣傳工作隊伍和工作機制建設。逐步打造一支專業化、固定化的宣傳工作隊伍。各地要抓緊建立與國家局宣傳工作相適應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部門和分管領導,加大在宣傳資金、設備和人員等方面的投入,進一步增強海洋宣傳工作的時效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