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印發了《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從《暫行辦法》下發之日起,凡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必須實行公開招聘。這是記者今天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的。《暫行辦法》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或批准聘用的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招聘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實施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事業單位招聘工勤技能人員,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招聘人員,都適用《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分級管理,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是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主管機關。《暫行辦法》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應面向社會,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已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經原工作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方可報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基本程序是:事業單位提出招聘計劃,主管部門審核招聘計劃,審定、備案招聘計劃,發佈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公佈成績,考察,體檢,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提出擬招聘人員,公示擬招聘人員,(轉3版)上報批准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暫行辦法》規定,考試內容應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職業能力、專業能力和專業技能。原則上不將職業能力作為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筆試內容。管理崗位應進行職業能力考試。考試成績必須量化。考試可採用筆試、面試、實際能力測試等多種方式。省直事業單位的職業能力考試工作按管理權限分別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組織;專業能力考試考核和實際操作測試由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組織。市(州)、縣(市、區)的考試工作由市(州)統一組織。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暫行辦法》從制度設計上限制和避免個別人在封閉的環境中在少數人中選人的弊端,將有效杜絕“內部招聘”、“人情招聘”,體現應聘者平等應聘,事業單位公正擇優聘用,維護應聘者及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體現社會的公平正義,避免事業單位招聘人員中的各種不科學、不合理、不公正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