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小學招生即將結束,小升初分配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高中招生進入最後階段,高考錄取進入二本投檔階段……在各階段教育的關鍵時期,7月27日,山西省教育廳下發了關於2011年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各階段辦學行為做出了嚴格規定。
義務教育階段按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
山西省教育廳明確規定,小學入學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孩子年齡必須滿6周歲,根據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教育行政部門還得合理確定每所學校招生範圍,保證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按戶籍所在地就近進入公辦小學、初中學校就讀。
今年,山西省教育廳下發的通知中著重強調了信息的公開,讓社會及時了解相關信息。中小學校要通過多種方式及時公佈招收學生的入學條件、報名時間、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及有關政策,不得設置法律規定以外的其他條件限制學生入學,不得隨意提前招生,不得採取或者變相採取考試、考核、測試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種競賽成績和各類考級證書等作為入學的條件。
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各地應制定升學考試辦法
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入學同樣有明確的規定。山西省教育廳負責人表示,除了保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順利入學,山西省還提出了一個新任務,制定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同時充分考慮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
山西省教育廳劃出的"底線"是保障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都能在新學年開學前順利入學就讀。在省教育廳規定中,另外一個關鍵詞就是"公平"。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與當地學生將被一視同仁,接受就讀的中小學校必須確保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與當地學生一樣在各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保障他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中小學不得分快慢班
"均衡編班、均衡配備教師制度",這是山西省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佈置的另外一個任務。
山西省教育廳重申,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分重點班、快慢班、特長班等,更不得舉辦各種實驗班。要嚴格控制班容量,逐步解決"大班額"問題。同時,規範中小學生作息時間,小學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包括自習)不超過6小時,初中不超過8小時;小學生取消早晚自習,走讀學生到校時間小學夏季不早于7:30,冬季不早于7:50,初中夏季不早于7:00,冬季不早于7:30。
學校要認真做好學生綜合、動態的成長記錄,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和試題難度,堅決制止隨意組織學生參加各種統考、聯考或其他競賽、考級等現象。小學各科考試結果原則上以等第形式呈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學生考試成績,更不得依據考試成績對學生、班級或教師排列名次、進行獎懲。
嚴禁向學生收取與入學挂鉤的任何費用。中小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活動,必須納入學校的正常教學活動範圍,不能另行收費。利用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場地、資源舉辦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各種培訓、補課嚴禁收費。嚴禁學校、教師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面向中小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興趣班、提高班等。
高中不得擅自跨市、提前招生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嚴格執行"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各市和高中學校必須嚴格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招生,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規模。各高中學校招生範圍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嚴格限定,學校不得擅自擴大招生範圍。除經省教育廳批准的學校或班可面向山西省招生外,任何學校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公辦高中學校不得舉辦高考補習班。
嚴禁採取任何方式宣傳炒作本地、本校高考成績,嚴禁單純依據高考成績對學校、教師進行獎懲。
辦學不規範 教育局長要受罰
山西省教育廳負責人表示,山西省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和"一把手負責"的原則。
教師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除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校長責任。轄區內發生多起嚴重違反規範辦學有關規定,一經查實,除對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處理外,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校長進行行政處理,或建議當地黨委、政府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教育局長進行誡勉談話或行政處理。
如果有媒體、群眾舉報中小學辦學行為不規範,除調查糾正外,還會根據情節輕重,對學校或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警示談話、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撤銷先進稱號、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並依法追究學校領導和行政領導的責任。
省教育廳將各地規範辦學情況納入2011年對各市、縣(區)行風評議、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和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