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教育部聯合採取措施
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為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減少和預防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教育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密切合作,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作好五個方面工作。一是進一步提高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把日常監管與集中整治、食堂自律與部門監管、全面推進與重點突出有機結合,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提高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是要高度重視農村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進一步加大農村學校食堂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農村學校食堂納入監管目標,加大對農村學校食堂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力度;三是要全面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各地要在每年春季、秋季開學前,督促學校充分利用學生放假的有利時機,全面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徹底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全力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四是要全面強化開學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在每年春季開學前(12月底前)和秋季開學前(8月底前)對屬地的學校食堂、供應學校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一次全面強化監督檢查,敦促硬體條件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學校食堂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立即整改。五是要全面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學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未履行職責,導致本行政區域內學校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的責任。
《通知》要求各地迅速行動,在今年秋季學期開學前,各類學校應全面進行自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屬地負責原則進行檢查,及時上報檢查結果。2011年9月至10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教育部將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各地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督導抽查。
食品藥品監管局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宣傳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宣傳工作,根據《全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要求和2011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重點工作安排,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2011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宣傳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已印發各地。
《方案》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促進發展”和“貼近生活、貼近群眾、貼近實際”的要求,圍繞2011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重點工作,明確了2011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宣傳重點:宣傳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制度;宣傳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舉措、進展及成效;宣傳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先進典型;普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
《方案》提出了具體工作安排,一是跟蹤報道深化學校食堂和旅遊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進展情況;二是深入宣傳深化食品調味料和食品添加劑使用治理成效;三是廣泛宣傳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試點成效;四是系列報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百千萬示範工程建設成效;五是專題報道嚴厲打擊餐飲服務單位違法違規行為情況;六是繼續舉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競賽;七是積極參與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 >>>詳細內容
2011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1〕12號)要求,結合2011年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安排,現就2011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提出以下安排。
一、嚴厲打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一)集中整治違規採購行為。國家局制定餐飲服務食品採購索證索票管理有關規定,細化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採購索證索票和查驗記錄責任,進一步強化源頭管理。各地要以乳製品、食用油、鮮肉和肉製品、酒、調味品和食品添加劑、集中消毒餐具等為重點品種,以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建築工地食堂、旅遊景區餐飲服務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等為重點場所,對餐飲服務單位不落實食品採購索證索票制度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嚴查採購病死畜禽及其製品、劣質食用油、劣質餐具等不合格産品的行為,嚴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飲服務環節。 >>>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