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起,青海省再次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將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在2010年提標的基礎上再提高100元。提標後每生每年公用經費標準,小學達到500元,初中達到700元,同時對不足100人的農村小學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
記者9月19日從省財政廳了解到,這次提標專項資金,重點用於彌補寄宿制學校住宿費取消後學校水電、取暖等運轉經費缺口,支持學校配備多媒體遠程教學設備,補助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記者/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