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轉發了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監察廳等部門和單位《關於商業預付卡規範與管理的意見》。《意見》特別指出,嚴禁各級黨政機關及參公事業單位購買商業預付卡,其他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購買預付卡必須實行實名登記制。嚴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收受商業預付卡。
各級黨政機關及參公事業單位嚴禁購買預付卡,其他單位對於購買商業預付卡的經濟業務事項,應及時、真實、準確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並在會計資料上如實反映,自覺接受各方監督。要嚴厲查處挪用預算資金、利用購卡進行公款消費的行為。
嚴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公務活動中收受任何形式的商業預付卡。凡收受商業預付卡又不按規定及時上交的,以收受同等數額的現金論處。對涉嫌受賄的,依法嚴肅查處。
公安部門嚴厲打擊以發售商業預付卡為名進行的違法活動,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偵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級監察、審計部門對商業預付卡發行企業進行不定期抽查,嚴肅處理違規行為。
陜西省相關部門將在今年內組織一次商業預付卡市場的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