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市教委印發了《重慶市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基本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
《標準》規定:義務教育學校設置以小學就近入學、初中相對集中、方便學生就學為原則。城市學校布點必須與新城建設、舊城改造同步規劃,同時應充分考慮轉戶進城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問題。農村學校布點應充分考慮人口、地理和交通等條件,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保留必要的教學點。
義務教育學校選址應在交通方便、地勢平坦開闊、空氣清新、陽光充足、排水通暢的地段,不應與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醫院傳染病房、公安看守所等不利於學生學習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學生安全的場所毗鄰。學校教學區與鐵路的距離不應小于300m,與城市幹道或公路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80m。架空高壓輸電線、高壓電纜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區。義務教育學校應堅持規模、質量、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小學、初中班數一般不超過30個;完全中學初中部班數一般不超過18個;九年一貫制學校班數一般不超過45個。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鼓勵各地探索小班化教學。
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建設用地標準按照《重慶市規劃局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鄉規劃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導則(試行)的通知》(渝規發〔2008〕14 號)執行。其餘建設標準按照國家《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建設標準》(建標〔2002〕102 號)執行。
農村寄宿制學校除執行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建設用地相關標準外,寄宿制小學每增加1名寄宿生,增加佔地面積1平方米、校舍面積4.5平方米;寄宿制初中每增加1名寄宿生,增加佔地面積1平方米、校舍面積5平方米。
《標準》規定:常規通用教學設備方面,課桌椅應符合《學校課桌椅功能尺寸標準》(GB/T3976-2002)。黑板、教具、學具等常用教學設備的配置要適合各學科教學的需要和創新性教學活動的要求。溫度調節、照明、通風、防火、隔音等教學環境與安全設備的配置,要能為師生提供安全、舒適、健康、安靜的教學條件和學習環境。
學科教學儀器設備方面,小學數學、科學、音樂、體育、美術、衛生、綜合實踐(勞技)、科技活動教學儀器和初中理科、音樂、體育、美術、衛生、綜合實踐(勞技)、科技活動教學儀器,按照《重慶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學設備基本配備標準》(渝教基〔2010〕9號)執行。
六大功能室器材設備方面,義務教育學校音樂、體育、美術、衛生、綜合實踐(勞技)、科技活動等六大功能室是保障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場所。其設施設備裝備標準按照《重慶市義務教育學校音樂、體育、美術、衛生、綜合實踐(勞技)、科技功能室基本配備標準》(渝教基〔2011〕66號)執行。
現代教育技術設備方面,每校至少建好一套校園網絡系統和一套校園安全監控系統。每班建好一套“班班通”設備。推進數字化校園建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生機比達到12:1。多媒體教室、計算機教室、電子閱覽室、校園網絡系統設備配置要求,按照《重慶市初中、小學信息技術教學設備配備目錄》(渝教基〔2010〕9號)執行。
圖書館(室)方面,學校應建有藏書室、師生閱覽室,規模較大學校應建有圖書館。12個教學班以上的小學、初中生均藏書達到15冊以上,12個教學班以下的小學、初中生均藏書達到20冊以上。電子圖書(含電子期刊)按紙質圖書總量的30%配置。每年新增圖書比例不少於藏書量標準的1%。
《標準》規定:全面落實已出臺的義務教育財政投入政策。進一步加大對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經費投入,提高教育財政支出佔公共財政支出的比例。實行義務教育經費預算單列,依法確保教育經費投入的“三個增長”。
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和校舍維修經費按照我市規定標準執行。根據國家和重慶市經濟發展水平適時提高標準,保證不低於中央制定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和校舍維修基準定額。
及時、足額撥付教育經費。加強教育經費管理,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
《標準》規定: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實施辦法的通知》(渝辦發〔2002〕136號)、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中小學衛生保健工作人員編制配備的通知》(渝編辦〔2007〕196號)等文件規定的編制標準,配備教師、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工勤人員,滿足教育教學需要。實行寄宿制的義務教育學校,200名以下住宿生可核定附加教師編制2~3個,200名以上的每增加150名住宿生可增加教師編制1個。單設初級中學和九年一貫制學校(寄宿生200名以上)配備專職衛生保健工作人員1名;中心小學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保健工作人員1名。
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建設。根據辦學規模,科學設定領導班子職數。校長鬚熟悉教育工作,具有履行職責所必需的職業道德與專業素養。新任校長鬚取得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書,在職校長每五年必須接受一次提高培訓。探索建立校長定期輪換制、工作任期制以及城鄉學校校長交流服務制度,增強管理活力。
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在本市中小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堅持把教師職業道德放在教師能力素養首位,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的重要內容。專任教師的學歷和專業知識、技能等要求,要符合市教育行政部門的專門規定。開展中小學教師全員培訓,對教師每五年實施400學時的崗位培訓。構建高素質名師梯隊,培養一定數量的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和未來教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