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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經驗交流會召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07日 16時40分   來源:財政部網站

    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是“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根本任務。近日,全國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在北京召開。會上,湖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吉林省、水利部、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工商銀行等有關負責同志進行了經驗交流發言,上海市、河南省、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部、衛生部、國家海關總署及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中航工業集團、中國交通銀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中國銀行業協會等進行了書面經驗交流。現將部分經驗交流材料予以刊發,供大家學習參考。

    中國工商銀行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

    全方位多層次構建長效機制

    工商銀行嚴格按照中央要求,在全行組織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初步構建了全方位、多層次的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

    工商銀行的主要做法包括:

    一、推行財務集中改革,強化財務收支的源頭控制

    財務集中是強化財務行為控制、提高風險防範能力的重要手段。2007年,工商銀行在國內同業中率先實施財務集中改革,將財務核算主體上移至一級分行,核算主體由近400個減少到38個,有效降低了因資金出口多而引發“小金庫”問題的風險。

    財務集中必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工商銀行自主研發了財務管理、固定資産管理等系統,建立了完善的財務集中信息平臺,各級機構可對轄內財務收支活動進行實時監控,有效地發現、解決各分支機構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從源頭上防範“小金庫”的形成。

    集中採購也是防範商業賄賂、杜絕因回扣而産生“小金庫”問題的有效手段。工商銀行從2003年開始實施集中採購管理,不斷擴大採購範圍和規模,截至去年集中採購佔比達94.72%。通過實施使用人、主管人、審批人、採購人、監督人相互分離的管理模式,全面防範道德風險,不但降低了採購成本,而且有效防範了“小金庫”風險。

    二、開展內部賬戶清理,讓“小金庫”無處藏身

    不規範的賬戶是“小金庫”存在的載體。在治理“小金庫”過程中,工商銀行牢牢抓住賬戶管理這一關鍵的基礎性工作。2010年,對全系統14444個內部機構存款結算賬戶進行了清理規範,共撤銷長期不動或不合規內部賬戶6013個,並對存在瑕疵的3312個賬戶進行了規範。2011年,又對內部賬戶的開設和管理情況進行追蹤審計,進一步提高內部賬戶管理水平,有效防範“小金庫”風險。

    三、堅持“小金庫”防治與業務發展兩手抓,以規範促發展

    “小金庫”問題往往表現為財務問題,但其源頭卻是業務發展中的違規行為。工商銀行注意將“小金庫”治理與業務規範同強調、同部署,不斷加強對重要業務風險點的防控治理,經營理念逐步從“在發展中規範”轉變為“在規範中發展”。對易引發“小金庫”問題的代理保險等業務,堅決摒棄行業內一些不規範做法,通過採取集中管理模式,實現簽約、保單管理、手續費結算、營銷推廣、培訓檢查的全流程統一,有效地防範了將部分收入在賬外單獨存放而形成“小金庫”的風險。此外,工商銀行還開發了中間業務管理系統,每一筆收費減免都在系統中留下詳細的審批記錄,有效地防止了中間業務收入的“跑、冒、滴、漏”,杜絕了截流、私分現象的發生。

    四、貫徹“從嚴治行、從嚴治財”理念,形成合規守法的企業文化

    一些“小金庫”問題實質上是個別領導濫用職權造成的。如果單位、部門的主要領導不同意、不默許,“小金庫”就難有滋生之地。因此,工商銀行特別注意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管理。通過開展學習、教育、談話活動以及簽訂責任書、強化監督等一系列方法手段,形成一整套針對領導幹部的管理體系,不斷增強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和廉潔意識,使其自覺築牢思想防線。同時,利用網絡宣傳、工作通報、教育巡演等各種形式,將防治“小金庫”納入全體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規章制度教育和警示教育中,營造人人守法、事事合規的良好氛圍。

    中國銀行業協會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

    源頭治理 健全機制

    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立於2000年5月,是經中國人民銀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並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是中國銀行業自律組織。2003年中國銀監會成立後,中國銀行業協會主管單位由中國人民銀行變更為中國銀監會。

    2009年4月以來,

    中國銀行業協會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小金庫”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認真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著力健全機制,不留死角,構建了具有行業協會特色的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

    一、科學民主決策,規範權力運行

    中國銀行業協會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專職副會長辦公會。參加辦公會的專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依據各自職責、權限,集體討論決定協會重大經濟業務事項,避免出現領導“一言堂”現象。會後由辦公室形成專職副會長辦公會會議紀要,分發各部門並存檔備查,以保證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公開性。

    二、細化財務制度,加強預算管理

    近兩年,為了完善管理、防患未然,

    中國銀行業協會出臺和重新修訂了十多個內部規章制度,制訂了《中國銀行業協會預算管理實施細則》。在加強預算管理的基礎上,著重加強了收支管理,從源頭上有效防治“小金庫”的發生。

    一是切實加強協會收入管理。針對協會的經費來源建立相應的規範制度。在規範會費收入管理方面,協會及時出臺了《中國銀行業協會會費收取辦法》,明確會費標準,控制會費收入規模。對每個會員單位一年只收取一次會費並嚴格使用“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取得的會費收入也全部存入專戶核算管理。在規範服務型收入管理方面,為了加強銀行業從業資格認證考試報名費收入管理,協會制訂了《中國銀行業協會資格認證業務收支管理辦法》,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納入協會總預算項下,分開核算,統一管理並依法納稅。在規範捐贈收入管理方面,捐贈收入嚴格按照捐贈協議的約定執行,使用財政部監製的捐贈專用收據並實行專戶管理專項核算。

    二是切實加強協會支出管理。協會在支出管理方面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制度,努力做到事前科學預算,事中嚴格執行,事後謹慎調整。

    三、強化內控意識,規範財務核算

    一是實行財務統一歸口管理。所有收支均由協會計財部統一負責,不允許各部門、專委會另設賬戶收費。

    二是加大風險點防控。協會重新修訂了《中國銀行業協會會議(論壇、培訓班)收支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協會因公出國(境)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協會勞務費支出管理暫行規定》,規範了會議、考察支出、勞務支付標準和流程。對於因公出國接待單位的選定,依據《中國銀行業協會採購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招投標,從根源上杜絕通過會議、考察套取“小金庫”資金的可能。同時,加強對現金、資産等重點事項的控制,對固定資産每年進行兩次盤點工作,堅決杜絕“公款私存”、“白條抵庫”等現象。

    四、明確審批流程,推進財務公開

    一是明確規定財務審批權限。各項支出在預算規定範圍內實行“專職副會長一支筆”和秘書長根據授權審批的財務制度。

    二是主動披露公開財務信息。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向全體會員和業務主管單位公開。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收支預算報理事會、監事會、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將協會的上年度年報(含預算執行)、本年度預算以及年度審計報告印刷成冊分發給會員單位。

    三是主動接受內外部監督。每年的會員大會向全體會員公佈含有“三公”支出的預算和執行情況報告。對審計部門和國家財政部門組織的各項專項檢查所查出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另外,在協會內部顯著位置進行防治“小金庫”公示,歡迎員工對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今後,中國銀行業協會將進一步完善財務制度、強化財務監管,徹底剷除“小金庫”行為,為協會的規範運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海關總署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

    發揮制度、科技、監督等綜合作用

    2009年以來,海關總署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在努力做到“自查徹底,整改到位”的同時,高度重視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海關總署的主要做法是:一、堅持制度先行,為防治“小金庫”提供制度保證

    全面整章建制,不斷健全財務制度,形成了一套適應國家財政改革總體要求、具有海關行業特色的海關財務管理制度體系。實施海關財務績效評價制度,推廣以績效為導向的財務管理模式,借助80個評價指標對各單位財務管理的合規性、科學性進行全方位綜合考評,考評結果與預算分配和表彰獎勵挂鉤,對出現“小金庫”問題實施一票否決。

    二、深化預算改革,夯實“小金庫”防治基礎

    一是實施綜合預算管理。按照“一個單位一本預算”的原則,把各類資金統一納入預算管理。同時加大對資金綜合統籌使用力度,對各項收入、結余實施“綜合理財”,提高財政資金在不同海關間的均衡配置水平,發揮資金整體效益。

    二是優化支出結構。按照“先吃飯、後建設”和“先維持、後發展”的原則安排預算。優先保證工資、津補貼和必要的公用經費等剛性支出;適當集中財力解決海關實際監管、綜合治稅、打擊走私和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堅持向基層和邊關傾斜的政策,優先滿足邊遠艱苦地區海關和業務量大基層海關的資金需要。

    三是推進定額標準體系建設。全面實施基本支出預算定員定額管理,初步建立起一套區分不同地區、不同規模、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分檔分類的經常性業務費項目支出預算定額標準體系。

    通過科學合理配置財力資源,提高財務保障水平,形成有利於防治“小金庫”的“軟環境”。

    三、運用科技手段,打造“陽光財務”

    一是推廣應用海關通用財務軟體平臺。集整個海關系統的預算、經費、稅費、集中支付管理和核算于一體,實時全面掌握各海關單位各類財務數據,強化日常監督和管理。

    二是開發應用財政資金動態監控平臺。與中、農、工、建、交五大銀行聯網對接,具有資金動態監控、預算執行分析、資金支付預警、銀行數據實時反饋、信息綜合查詢、違規自動拒絕等6項功能,保證了財政資金支付的安全性。

    三是自上而下推行公務卡改革。利用公務卡“消費留痕”的特點,對財政資金去向實施監控,提高了公務支出透明度,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多開虛開發票報銷以及其他方式套取現金私設“小金庫”等行為的發生。目前,海關總署本級、所有二級單位及部分有條件的三級單位已全部實行公務卡改革。同時,率先試點財政資金網上支付改革,提高資金支付效率,確保資金運行安全。

    借助上述措施,海關財務管理更加“陽光”、透明,監控更加及時有效,為防治“小金庫”創造了有利條件。

    四、堅持整體推進,創建防治“小金庫”監督體系

    一是將防治“小金庫”與非執法領域內控機制建設相結合。印發《海關總署關於加強和完善海關非執法領域內控機制的指導意見》,全面排查財務收支、工程建設、固定資産、稅費管理、政府採購等10個非執法領域的內控節點,重新明確崗位職責,規範作業流程,強化內控機制建設。在內控機制建設中,把“小金庫”作為防控重點,通過強化內控,力爭從源頭上預防“小金庫”。

    二是將防治“小金庫”與預防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相結合。始終把防治“小金庫”列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任務來抓落實,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項重要指標來考核幹部。紀檢監察、督察內審和財務等部門在“小金庫”防治工作中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單位常設“小金庫”舉報熱線和信箱,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形成了上下、裏外齊抓共管的立體化監督機制,並常態化運行,使私設“小金庫”等違法違紀行為無時無處不在監督之下。

    河南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

    完善制度 強化監督

    2009年以來,河南省有針對性地在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強監管等方面下功夫,有效地推進了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

    一是健全非稅收入收繳制度,消除非稅收入收繳過程中滋生的“小金庫”。在河南查處的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中,有37%的資金來自非稅收入執收單位截留挪用非稅收入,以及違規收取非稅收入。為此,河南及時出臺相關制度,全面推進非稅收入徵繳管理改革。取消執收單位設立的過渡賬戶和自收匯繳戶,把所有政府非稅收入統一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避免公款私存、挪用坐支等問題的發生。全面加強財政票據監管,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促進“以票管收、以查促收”。全面清理非稅收入項目,建立省級非稅收入項目庫,取消、暫停徵收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收費項目101項。為從根本上提高非稅收入管理嚴肅性,積極推動非稅收入立法,目前《河南省政府非稅收入條例》已經省政府研究通過,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二是健全行政事業單位資産收益

    管理制度,確保資産收益及時納入規範管理。在河南查處的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中,有16%來自行政事業單位資産出租收入。一些單位資産對外有償使用,收益未納入非稅收入管理,容易滋生“小金庫”。2010年以來,省政府連續出臺5項管理制度,明確規定:對資産處置、出租等形成的收益,行政單位在扣除相關費用後,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全額上繳財政專戶;事業單位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臨時機構、大型活動購置的資産,使用後全部上繳政府公物倉。成立了省直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中心,強化了對省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産、資源、資本運作的統一管理。

    三是健全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制度,降低監管成本。檢查發現,預算單位銀行賬戶過多過濫,為賬外設賬、上下級之間轉移資金提供了便利,同時也增加了監管成本。為此,河南著力完善並強化賬戶管理制度規範。一級預算單位只能開設基本賬戶、零餘額賬戶、黨費和工會經費等4個賬戶,其他賬戶必須撤銷。賬戶開設、變更、撤銷等事項,必須通過賬戶管理信息系統辦理,防止亂設、私開賬戶。通過財務統管等途徑,加強一級預算單位對下屬預算單位的賬戶監管,使“小金庫”難以藏身。

    四是健全財政監督檢查制度,提高制度執行力。有效的監督檢查是防止“小金庫”滋生的重要手段。“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的兩年多時間,同時也是河南財政監督機制建設進展最為顯著的一段時期。河南省財政廳財政監督處更名為財政監督檢查局,向18個省轄市派出6個監督檢查辦事處,並積極推動市縣財政監督機構建設,以完善的機構和隊伍提升監督檢查能力。全面制定涉及財政監督管理各方面、各環節監督管理辦法,初步構建了財政系統各崗位“全員參與、全程控制、全面覆蓋、全部關聯”的財政“大監督”格局,促進財政監督與財政管理有機融合,以完善的機制提升監督檢查能力。每年選擇一定比例的重大專項資金,對其使用情況深入市、縣、鄉開展檢查,選擇三分之一的縣(市),對其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等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選擇一定比例的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對其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是否設立“小金庫”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以紮實的行動提升監督檢查能力,為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的順利實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貴州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

    強化“一個盤子”預防“違規口子”

    在“小金庫”治理過程中,貴州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採取五條措施,紮實推進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

    一、深入推進政府非稅收入改革,實行收入“一個籠子”

    為規範非稅收入管理,有效避免非稅收入游離于財政監管之外,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見》等文件,啟動了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取消了2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31項部門擅自設立的收費項目;規範了404項、取消44項、下放117項、轉變56項行政許可,要求各執收單位定期向社會公佈徵收非稅收入項目、對象、範圍、標準和依據。取消各非稅收入執收單位的銀行過渡賬戶,將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避免各單位違規坐支、挪用、私分非稅收入和隱匿、轉移、滯留、截留非稅收入設立“小金庫”。

    二、深入推進部門預算改革,強化預算“一個盤子”

    為切實增強預算編制過程的科學性和民主性,省財政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部門預算編制工作的指導意見》。嚴格定編、定員管理,加強滾動項目庫建設預算聽證制度,逐步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部門預算分配製度。在預算編制過程中,嚴格執行“二上二下”程序,強化定員定額管理,優化公用經費支出結構,明確資金審批的資格權限、運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從預算分配環節嚴格控制資金流向和流量,有效避免了各單位虛報預算設立“小金庫”。

    三、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堅持支出“一個口子”

    為深入推進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省財政廳印發了《貴州省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財政預算資金撥付管理暫行辦法》,對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規範收入收繳程序、規範支出撥付程序等作了明確。目前,全省省本級所有一級和二級預算單位、9個市(州、地)本級的1375個預算單位和81個縣的4687個預算單位納入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範圍。將財政資金從預算分配、預算撥付及收款人賬戶管理等納入財政全過程控制範圍,有效防止了支出過程中各單位虛列支出設立“小金庫”。

    四、加強銀行賬戶清理整頓,做到管理“一個櫃子”

    按照“歸併同類資金、合併重復賬戶、撤銷無效賬戶、規範會計核算”的要求,省財政廳先後下發了《關於開展專戶清理整頓核查工作的通知》、《貴州省省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補充通知》和《貴州省財政廳財政專戶開立內部審批工作流程》等規定,對銀行賬戶進行清理。通過清理整頓,全省撤並了269個銀行賬戶、撤並1290個銀行專戶,嚴格賬戶審批備案和監督檢查,較好地解決了“小金庫”資金有地方存、隨意花的問題。

    五、完善信息化防控系統,預防出現“違規口子”

    按照財政改革的要求,貴州省建立了現代計算機網絡系統,連接財政、稅務、國庫、代理銀行和預算單位,實現了財政收入繳庫退庫、資金支付、資金清算、會計核算、信息反饋等業務的科學管理。一是利用非稅收入管理系統實現對政府非稅收入收繳全程動態監控;二是建立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使用資金的行為;三是啟用行政事業單位資産管理信息系統,有效防止違規違紀購建、使用、處置國有資産,提高資産管理、使用效率,極大地堵塞了預算單位資金和資産流向“小金庫”。

    上海市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

    用“制度加科技”強化監督管理

    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小金庫”治理工作以來,上海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探索建立和完善“制度加科技”防治“小金庫”監管模式,以預防“小金庫”為目的、以制度建設為根本、以健全權力制約機制為關鍵、以科技手段為支撐,努力實現防治“小金庫”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和常態化。

    一是完善鄉鎮財政性資金管理規章制度,建設鄉鎮財政性資金信息管理平臺。制定和實施《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本市鄉鎮財政性資金管理若干意見》,進一步完善鄉鎮財政性資金管理的規章制度,建設鄉鎮財政性資金信息管理平臺,全力推進鄉鎮財政性資金規範管理長效機制建設,有效遏止“小金庫”現象在鄉鎮財政性資金管理領域滋生蔓延。

    二是完善國庫單一賬戶制度,健全國庫單一賬戶網絡系統。制定和實施《關於本市加快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建設和加強“三公”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在全部市級預算單位全面推廣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和公務卡制度改革,依託國庫單一賬戶網絡系統,實現財政資金使用由“中轉”變“直達”,提高財政資金使用透明度,堵塞“小金庫”來源。

    三是完善電子採購監管制度,建立全市一體化政府採購電子平臺。依託金財工程,通過政府採購信息系統與預算編制系統、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對接,實現政府採購項目從預算編制到資金撥付全程管理,完成市與區縣政府採購電子平臺一體化建設,完善預警監控分析平臺建設,建立電子採購監管體系,實現自動預警、及時追查、深入整改,不給“小金庫”設立以可乘之機。

    四是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建立財政非稅收入收繳管理信息平臺。加快清理取消非稅收繳過渡賬戶,財政資金直接收繳國庫或財政專戶,通過“以票控款”方式,實現非稅收繳源頭管理。探索建立以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為基礎,以財政資金監控系統和統一預算單位會計核算系統為抓手,跟蹤資金流向,系統管控財政資金運行,有效防範“小金庫”現象的發生。

    五是完善財政監督制度,建設財政監督檢查信息管理系統。明確將“小金庫”治理納入財政監督範圍,建設和完善財政監督檢查信息管理系統,將“小金庫”治理納入財政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之中,做到監督檢查必查“小金庫”問題,實現防治的常態化,放大財政監督檢查效應。

    六是完善國有資産監管制度,建立財政財務風險預警系統。制定和實施《上海市市級行政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加強市國資委出資企業資金管理的意見》以及對外擔保管理、高風險投資管理等10余項有關制度規定,配合信息監管平臺,建立健全覆蓋國資國企監管全系統的財政財務風險預警系統。

    七是完善國有企業內控制度,建立企業資金資産管理信息系統。立足國有企業管理現狀,積極幫助和指導市級龍頭大型國有企業集團建立銀行賬戶信息管理系統、網上資金支付管理系統、報廢(閒置)資産處置管理系統等信息管理系統,促使國有企業國有資金、資産進一步規範運作,不斷提高資金、資産管理效益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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