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16日,國家海洋局會同全國人大環資委、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環保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交通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旅遊局等部委組成聯合調研組,赴山東、福建、廣東三省開展海洋環境容量和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專題調研。
調研組先後來到山東省的濟南市和青島市、福建省的福州市和廈門市、廣東省的廣州市和深圳市,聽取了當地省、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在實施海洋環境容量和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情況和對策建議,深入了解相關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監測機構的最新科研成果,認真傾聽企業、群眾等其他利益相關者對實施總量控制的意見和建議。調研組還實地考察了廈門灣海域、大亞灣、福州河內河的污染治理情況,深圳灣海洋環境及濕地的修復情況,以及當地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運行狀況。
調研中,國家海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飛對各調研省、市近年來在海洋環境容量和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績給予肯定。對於下一步工作,王飛提出,要建立實施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應堅持陸海統籌、河海兼顧、部門聯動,以海域環境容量為基礎,以改善海域環境質量、保證沿海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省、市為區域,儘快實施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同時,要著力開展六方面工作:一是加快重點海域污染物總量控制立法步伐,完善配套制度;二是陸海統籌,河海兼治,源頭治理,嚴格控制陸源污染物排放;三是加快制定環境容量和總量控制相關規劃、標準,尤其是編制區域的總量控制規劃;四是加大環境容量和總量控制相關研究和基礎工作的投入,包括深入開展重點海域排放源的普查及評估,重點控制污染物的優先順序評估,重點區域的選擇等;五是建立陸海監測信息共享機制,切實做到陸海統籌、河海聯動,建立海洋、環保、水利、農業、工信、住建等部門在污染控制方面的信息系統和共享平臺;六是試點先行,由易到難,抓緊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