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佈的《國家林業局、國家旅遊局關於加快發展森林旅遊的意見》提出,國家林業局、國家旅遊局決定加強戰略合作,共同把發展森林旅遊上升為國家戰略,作為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任務,實現興林富民戰略支撐點,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重點領域,促進旅遊業發展的新的增長極。
《意見》指出,多年來,以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區為主要依託的森林旅遊業一直保持著15%左右的年增長速度,森林旅遊年接待人數超過4.5億人次,佔國內旅遊人數的五分之一強,森林旅遊已成為我國旅遊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在推動我國旅遊業又好又快發展中顯示出強勁動力。
《意見》提出加快發展森林旅遊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各類森林旅遊景區總數達到8000處,構建起以森林公園為主體,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區旅遊小區、森林植物園(樹木園)、林業觀光園等相結合的森林旅遊發展體系,形成較為完善的森林旅遊基礎設施和服務接待能力,開發一批特色鮮明的森林旅遊專項産品,推出一批國際國內一流的森林旅遊景區。全國年森林旅遊人數達到14億人次,創社會綜合産值達8000億元,將森林旅遊培育成林業支柱産業,滿足城鄉居民森林旅遊的需求,森林旅遊健康持續發展。
《意見》提出了加快發展森林旅遊的主要任務:加快森林旅遊景區發展,在理順産權利益關係和群眾自願的基礎上,支持鼓勵林農利用具備一定景觀條件的集體或個人經營管理的森林資源,提供森林旅遊服務;提升景區建設水平和服務質量,改善景區接待服務條件,創新完善森林旅遊服務體系,大力提高森林旅遊接待服務質量;構建具有可持續競爭力的森林旅遊産品體系,積極發展山地森林生態遊、冰雪度假遊、溫泉度假遊、森林生態養生遊、城郊森林休閒健身遊、濱海森林生態遊、民俗風情體驗遊等特色森林旅遊形式。深化森林旅遊經營機制改革;加強宣傳推廣,推動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著力興辦“森林人家”等接待服務設施;強化區域間合作,加強資源保護和植被景觀建設。
《意見》明確了加快發展森林旅遊的政策及保障措施:科學規劃,將森林旅遊納入全國旅遊發展規劃,編制《全國森林旅遊發展規劃》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森林旅遊發展規劃;完善法規、標準,明確森林的遊憩功能,確立森林旅遊發展的法律地位,研究制定《森林公園管理條例》、《濕地公園管理條例》,加強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的規範化管理建設,推動地方性法規制定,完善森林旅遊標準體系;加大投入力度,各級林業、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要緊密合作,積極爭取將森林旅遊發展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森林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積極爭取將國家級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的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林業基本建設中央投資計劃,擴大林業信貸對森林旅遊的扶持,積極推進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意見》同時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組織領導。(記者 劉娜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