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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11月起增值稅起徵點按規定的最高限額執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3日 14時47分   來源:貴州日報

    11月22日,記者從貴州省國稅局獲悉,從11月起,全省增值稅起徵點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高限額執行,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徵點月銷售額為2萬元,按次納稅的增值稅起徵點為500元。這意味著,這項新政策將新增7萬餘戶納稅人受惠。

    10月2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財政部第65號令,明確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徵點月銷售額為5000元至2萬元,按次納稅的增值稅起徵點為300至500元。省國稅局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決定,與省財政廳共同報省政府同意後,我省均按上限執行。根據省國稅局統計的2010年相關數據測算,我省增值稅起徵點調整後,減免增值稅將新增2億元以上。

    貴州省國稅局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調整前,我省增值稅起徵點都已按原規定的上限執行,每年20余萬戶納稅人受惠,減免增值稅約3.5億元,加上本次調整新增的享受優惠的納稅人,全省約有95%的個體工商戶可享受增值稅優惠,減免增值稅近6億元,此舉對支持經濟加快發展、扶助社會弱勢群體、促進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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