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反腐辦下發《關於加強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廉潔自律工作的通知》,就加強節日期間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作出專門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福建省十分重視加強“兩節”期間廉潔自律工作,已連續10年在“兩節”前下發通知,就加強“兩節”期間廉潔自律工作作出專門部署。2012年“兩節”期間,適逢市、縣(區)、鄉三級人大、政府、政協集中換屆選舉。為堅決杜絕違反廉潔自律行為的發生,《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專題學習《廉政準則》,深入領會、全面掌握八個方面“禁止”、52個“不準”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嚴禁收送“紅包”,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借“兩節”之機拉票賄選、買官賣官、跑官要官等;要針對本地區本單位重點崗位、關鍵環節等廉政風險點,進行全面檢查,嚴厲查處頂風違紀違規問題;對直接管轄範圍內發生嚴重違反《廉政準則》行為的地方和部門,要追究其主要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