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林業生態建設與保護,2011年,中央財政加大林業投入力度,全年安排林業投入1207億元,比2010年增長27.3%。同時,完善有關政策措施,將森林、濕地、荒漠等三個生態系統建設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納入公共財政支持範圍,完善退耕還林政策,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二期政策,提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和中央造林投資補助標準,以及設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濕地等財政專項資金,基本形成了林業公共財政政策體系框架。
2011年,中央財政林業投入主要用於:加大對青海省三江源區、南水北調中線水源區及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等重點生態功能區451個縣的轉移支付力度;保障林業重點生態建設工程資金投入,大力支持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及重點流域防護林等林業重點生態建設工程;大幅度增加林業補貼資金,支持造林、森林撫育和良種培育;支持林業生態系統恢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加強濕地保護工程建設和林業自然保護區建設;支持林區基礎設施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支持林區棚戶區改造,支持貧困國有林場改善生産生活條件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
除加大投入力度外,中央財政還積極建立完善財政補貼機制,整合資金,利用貼息、保險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支持以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為重點的林業産業發展。同時,繼續在所得稅、增值稅和關稅等方面,對發展林業産業給予優惠。
2012年,中央財政將繼續深入推進林業重點生態工程建設,逐步擴大造林補貼規模,繼續整合資金支持木本油料産業發展,不斷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加強森林資源資産化管理,進一步提高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紮實推進生態保護與建設,促進我國現代林業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