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林業局濕地辦獲悉,為遏制破壞濕地資源違法行為高發態勢,國家林業局自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了打擊破壞濕地資源專項行動,截至今年1月行動圓滿結束。全國共出動人員4.29萬人次、車輛5400多臺次,開展執法檢查超過1000次,發放宣傳材料44.7萬份,制止或查處破壞濕地違法行為近3800起,處理違法人員超過300人。通過打擊行動,排查掌握了全國破壞濕地資源狀況,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遏制了破壞濕地資源的違法行為,為保護彌足珍貴的濕地資源、擴大濕地保護的社會影響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地對此高度重視並迅速制定方案,開展了集中統一的行動。在專項行動中,各地確定了清理排查、執法檢查、督促整改、鞏固提高等重點環節,明確了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等重點範圍。黑龍江省濕地管理領導小組下發開展濕地保護專項執法檢查的緊急通知,在省政府濕地建設表彰推進大會上進行再部署和再落實。江西省召開鄱陽湖區越冬候鳥和濕地保護工作會議,專項部署打擊行動。吉林省把專項行動納入省政府濕地保護工作會議重要內容。雲南省昭通市、麗江市成立了多部門參加的專項行動聯合小組。
行動中,各地把清理排查工作作為打擊行動的基礎環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查清、查實違法破壞濕地資源情況。上海市林業局對全市17個區縣和4個自然保護區進行全排查。北京市開展了全市範圍內的拉網式檢查。天津市開展多部門聯合專項檢查治理。遼寧省葫蘆島市開展了“九清查”工作,查清毀濕地點、時間、面積、責任者、使用人、原因、濕地權屬、具體行為、開墾是否有批復等情況。內蒙古森工集團採取巡邏盤查、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形式,做到“六清查”。從排查情況看,大部分省份沒有發生嚴重違法毀濕行為,但是,一些地方的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範圍內,存在違法採砂採礦採金、無序養殖、排放污染、過度放牧等破壞濕地資源的現象。
行動中,各地把開展打擊行動與推進林業中心工作相結合,做到在打擊違法破壞濕地資源行為的同時,打擊違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行為,達到了多贏的效果。湖南省清理破壞濕地的非法矮圍、圍網36萬米,查處林業行政案件79起,林業行政處罰114人。黑龍江省在保護區推平圍堰超過4萬餘延長米,拆除核心區羊窩棚和魚亮子150處、橋涵30座,沒收捕撈船隻26艘、魚網具500件。江西省查處採砂場、採礦廠、淘金廠10處,清理取締在濕地區域的採砂船63艘,現場制止向河流濕地傾倒生活垃圾行為2498起,拆除“天網”2000部,查處非法出售、收購鳥類案件36起。上海市拆除各類捕鳥網具和窩棚924個,收繳或解救各種水鳥194隻。湖北省清查並堅決打擊了非法佔用林地的行為。打擊行動取得了多贏的“效果”。
各地堅持對破壞濕地資源事件“早發現、早防範、早打擊”,把可能破壞濕地的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對典型案件堅決打擊,進行曝光,處理一件,教育一片。吉林省把濕地保護和生態草工程結合起來,在濕地重點區域增設水泥桿鐵網圍欄720萬延長米,挖防護溝330萬延長米,有效地防止了周邊群眾對濕地的侵蝕。通過開展應急調水恢復濕地、適當補助等措施,妥善解決了1起圍墾保護區濕地的群體性事件。安徽省有關地方林業主管部門通過積極參與涉及自然濕地的重大開發項目審查,避免了開發項目對天然濕地可能造成的破壞。黑龍江省林業廳及時制止了有的地方違法更改自然保護區區劃、擅自改變管理權屬、違法開墾耕地的行為。湖北、陜西等省對新聞媒體曝光和國家林業局督辦的破壞濕地事件進行了認真處理,督促有關地方進行了認真整改,取得了好的效果。
同時,各地還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使濕地保護的理念“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進學校”,營造“保護濕地光榮、破壞濕地可恥”的氛圍,提高了全社會保護濕地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