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廣西防震減災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防震減災管理體制、規劃、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應急救援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確詳細的規定。新《條例》有何新增內容?如何保障居民的安全?4月28日,自治區地震局相關專家對新增內容以及相關保障進行了解讀。
建立專用地震監測臺網
《條例》:可能引發塌陷地震災害的大中型礦山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水庫、油田、石油化工等重大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建設專用地震監測臺網;核電站、水庫大壩、特大橋梁、發射塔等重大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設置強震動監測設施。這些設施的建設、運行所需資金由建設單位承擔。
解讀:地震監測預報是防震減災所有工作的基礎。目前,自治區地震監測臺網實行統一規劃、分級、分類建設和管理。新《條例》專門將礦山、水庫等重大建設工程單列出來,要求其建設專用地震監測臺網。目前,在百色、河池等地的重大建設工程中,已經有部分工程有了自己專業的地震監測設施。今後,廣西還將要將這一措施進行推廣。同時,未建設專用地震監測臺網或者未設置強震動監測設施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20萬元罰款。
建築物要經抗震設防審批
《條例》: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缺少抗震設防要求審定意見的建設工程項目,有關審批部門不予批復、核準或者備案。抗震設防要求要納入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內容。
解讀:《條例》首次要求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將抗震要求納入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內容。目前,廣西各地市地震局相關部門已經進入當地政府的政務服務大廳,設立專門的窗口開展審批工作。廣西大部分的建築都在履行開工前都在履行這項手續。南寧市大多數建築物設防地震烈度6度或以上。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經過自治區審批重大或可能産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有300多項,各市縣地震部門審批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有5000多項。
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會更高。建設工程未依法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或者未按照相關標準進行抗震設防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3萬~30萬元罰款。
地震安全評估部門需有資質
《條例》: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個人和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國家或者自治區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核發的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活動。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應當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活動,不得委託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
解讀:國家對於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是採用職業資質制度。目前,廣西只有廣西工程防震研究院一家機構具有相關的資質。自治區地震局也曾想幫助一些單位獲得資質,但終因地震安全性評價性工作太過專業、複雜,相關單位人員不願意參加或無法通過考試而作罷。因此,廣西歡迎全國各省市具有安評甲級資質的機構來廣西開展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此外,對未經執業資格註冊認定的人員以註冊地震安全性評價執業人員的名義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活動的,自治區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有權停止其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出租、轉讓註冊執業證書的,主管部門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註冊執業資格。偽造、出售註冊執業證書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居民可申請抗震性能鑒定
《條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規劃)、交通運輸、水利、電力等有關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地震危險狀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已建工程組織開展抗震性能鑒定。建設工程産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可以對已建工程的抗震性能提出鑒定申請。
解讀:隨著廣西抗震設防要求的不斷提高和一些建築物逐漸陳舊,建設工程産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可以對已建工程的抗震性能提出鑒定申請。經由具有相應相應資質單位鑒定後,如不符合現行條件規定,可以進行抗震加固或重建。抗震加固工程應當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保證質量和安全。這些內容在以前的《條例》中是沒有涉及的。
應急避難場所 設置明顯標誌
《條例》:應當鼓勵和支持重要建設工程,學校、幼兒園、醫院、影劇院、商場、酒店、體育場館、候車(船、機)廳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採用減隔震技術和新型抗震建築材料。已有的廣場、公園、綠地、體育場館、人防設施和學校操場等場所可以辟為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避難場所、應急疏散通道應當設置明顯標誌。
解讀:減隔震技術和新型抗震建築材料的使用可以有效地提升建築物抗禦地震破壞的能力,而廣西目前還沒有一個單位使用這樣的技術。雖然使用新技術和新抗震材料會增加工程的建設成本,但不會增加得太多,而且抗震效果十分明顯。
此外,廣西的應急避難場所指示標識作用沒有發揮,人們只有來到應急避難所附近時,才能看到指示牌。據了解,廣西的應急避難場所在2010年以前只有南湖南廣場1個地點,但是這兩年建設發展很快,今年已經建設完成33個應急避難場所,10個應急避難場所還在建設中。
建立地震應急物資儲備調用制度
《條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地震應急物資儲備調用制度,保障地震應急救援裝備和應急物資供應。地震災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應當部署並保障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醫療救治隊伍、志願者以及其他救援力量開展緊急救援活動。
解讀:在汶川地震、廣西冰凍雨雪災害等災害發生時,因為交通中斷,很多救災和安置災民所需的物資無法及時從外面調運進災區,分發到受災點更是十分困難。這就需要縣級政府平時應做些應急物資的儲備,以備不時之需。這也符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防震減災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防震減災投入增長機制的規定。(李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