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中國證監會召開新聞通氣會,正式向社會發佈證監會公告,聘任第四屆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第二屆並購重組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2011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11]40號)(以下簡稱《工作規程》)、《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專家諮詢委員會工作規則》(證監會公告[2012]2號)(以下簡稱《工作規則》)相關規定,按照第四屆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及第二屆並購重組專家諮詢委員會換屆方案,嚴格按照委員選聘條件,經過組織推薦、徵求意見、會內外核查、社會公示及提名委員會資格審定等選聘程序,組建了新一屆並購重組委、專家諮詢委。
根據《工作規程》及並購重組委換屆方案,第四屆委員總人數由原來的25名增加至35名。其中,證監會系統委員9名(包括證監會機關委員2名、證監局委員5名和證券交易所委員2名)、律師委員6名、會計師委員6名、資産評估師委員6名、證券公司委員6名和專家學者委員2名。
按照《工作規則》及專家諮詢委換屆方案,第二屆專家諮詢委由29名委員組成,其中,證監會機關委員2名、相關部委委員7名、專家學者委員6名、相關行業協會委員6名、第一屆專家諮詢委留任委員4名以及離任的第三屆並購重組委委員4名。
該負責人還表示,下一步,中國證監會將召開“第四屆並購重組委、第二屆專家諮詢委成立大會暨培訓交流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