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進一步促進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發展,更好地為人民健康服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近日印發了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明確了中醫藥事業發展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規劃》明確,到2015年,建立起適應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基本實現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産業、文化全面協調發展,使中醫藥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率進一步提高。
“十二五”中醫藥發展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統籌協調,科學發展。堅持中西醫並重方針,把中醫藥與西醫藥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中醫與西醫要相互取長補短、發揮各自優勢,促進中西醫結合。大力推進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産業、文化全面協調發展。統籌城鄉、區域中醫藥協調發展。統籌國內和國際中醫藥發展,相互促進,實現共贏。
二是堅持轉變發展方式,突出特色與優勢。從單一的疾病治療模式,轉變為既重視疾病治療,又重視預防保健、養生康復並融合一體的綜合防治模式;從注重中醫醫院發展,轉變為既重視醫院發展,又注重門診部、診所等中醫藥服務的多種組織形態共同發展;從注重中醫醫院的規模擴張,轉變為在繼續擴大規模的同時更加注重特色優勢建設和服務功能完善;堅持發揮政府扶持作用,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多渠道發展中醫藥事業。
三是堅持繼承創新和科技進步,提高學術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中醫藥發展既要保持特色優勢又要積極利用現代科技。通過知識創新不斷豐富和發展中醫藥理論體系,通過技術創新不斷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科技進步對事業發展的支撐作用。
四是堅持以改革促發展,加強體制機制建設。積極參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發展理念,破解發展難題,著力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在管理體制、投入補償機制、公立中醫醫院改革、中醫藥服務模式、臨床型中醫藥人才培養、重大疾病防治攻關、中藥管理與安全等方面加強研究,邊推邊試,邊試邊改,更好地體現中醫藥自身特點,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反映中醫藥發展趨勢,適應中醫藥發展需求。
《規劃》提出“十二五”中醫藥事業發展主要任務:
在中醫藥醫療資源方面,到2015年,力爭100%的地市建有地市級中醫醫院,70%的縣中醫醫院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醫院水平,95%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90%鄉鎮衛生院設立中醫科、中藥房,70%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65%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每萬人口中醫床位數力爭達到4.78張,每萬人口衛生機構中醫執業(助理)醫師數力爭達到2.4人。
在中醫藥服務方面,到2015年,中醫醫院總診療人次爭取超過5.5億人次,中醫醫院總診療人次佔醫院總診療人次比重力爭達到18.5%;中醫醫院出院總人數爭取超過2000萬人,中醫醫院出院人數佔醫院出院人數比重力爭達到15%。
在中醫藥人力資源方面,到2015年,中醫藥人員增量佔全國衛生人員增量的比重爭取達到18%,中醫類別全科醫生佔基層全科醫生的比重爭取達到20%,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醫師佔執業醫師比重超過60%。
在中醫藥科技方面,到2015年,初步建立中醫藥防治慢病臨床科研體系,完善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科研體系,重大科技項目實施取得重要進展和成果,改革和創新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模式。
在中醫藥文化科普方面,到2015年,中醫藥科普知識宣傳普及覆蓋全國80%以上行政村、85%以上社區、80%以上家庭。
在中藥發展方面,到2015年,完成第四次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初步建成中藥資源動態監測與預警網絡體系。
規劃還明確了11項重點任務,包括:以城鄉基層為重點,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積極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加強中醫藥衛生應急和重大疾病防治網絡建設;推進中醫藥科技繼承與創新;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提升中藥産業發展水平;加快民族醫藥事業和中西醫結合發展;繁榮發展中醫藥文化;加強中醫藥法制和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積極開展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