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環保廳、發改委、經信委、監察廳、司法廳、住建廳、工商局、安監局、電力公司等9部門聯合行動,啟動我區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
據了解,專項行動中,寧夏各部門將對重金屬排放企業嚴格實行“六個一律”,即:對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應淘汰的落後生産工藝,一律取締;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或達不到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一律停産整治;對環境保護、安全設施、職業健康“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産;對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産整治;對不能依法達到防護距離要求的,一律停産整治;對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責任。
同時,對重金屬整治工作不力,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地區實行“雙否決”,即一律否決各種環保榮譽稱號(包括環保模範城、生態建設示範區等),一律否決重金屬污染防治目標任務的考核,並對該地區實施涉重金屬行業區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