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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報教育亂收費案件 28人受黨紀政紀處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12日 09時57分   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該廳日前通報了關於近期教育亂收費典型案件督查情況。據了解,今年春季開學以來,江西省部分中小學校教育亂收費現象出現反彈,群眾對此反映強烈。根據省委、省政府、省紀委領導批示精神,省政府糾風辦、省教育廳對群眾反映贛州、吉安、上饒和撫州等12所學校教育亂收費問題進行了督查。目前,問題已經查實,有關單位和人員受到責任追究,違規收取的386.3萬元費用已全部退回學生家長。

    治理教育亂收費 江西2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據了解,經查,吉水一中等學校違反規定,組織非畢業班學生補課並收費。廣豐縣萃始小學等學校和教師違反規定,組織或指定徵訂教輔材料。東鄉實驗中學等學校在國家和省規定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之外,自立項目收費,或收取國家政策已經明令取消收費項目的費用。

    對上述教育亂收費問題,相關學校和相關縣的教育局、物價局等監管部門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贛州市、吉安市、上饒市和撫州市紀委、監察局及相關縣紀委、監察局分別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安遠縣教育局副局長樓明華、吉水縣尚賢中心小學校長張茂華、東鄉縣物價局副局長馬建芳等28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

    治理教育亂收費 教育局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

    上述幾起教育亂收費案件,直接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損害了學校和教育部門的形象,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江西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這些案件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富裕和諧秀美江西的高度,認真解決教育亂收費的突出問題。

    目前,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領導,市、縣(市、區)教育局主要負責同志是當地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中小學校長是本校規範教育收費的第一責任人,各級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進一步明確治理任務和目標,採取有力措施,認真做好規範教育收費的各項工作。

    治理教育亂收費將建立長效機制

    另外,江西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責任追究,對檢查中發現涉及教育亂收費的人和事,決不遷就,決不袒護,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對亂收費的主要責任人要按照省紀委省監察廳《關於學校亂收費及向學校亂收費行為紀律處分的暫行規定》,堅決予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予以通報;對亂收費反映比較集中的地方,將約談當地政府領導,並進行行政問責。

    此外,江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繼續完善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杜絕教育亂收費行為。要把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結合起來,常規檢查和後續督促整改結合起來,完善常規督查制度。要認真落實教育收費治理工作責任制,自覺規範本地本校的教育收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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