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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方案7月1日起實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01日 08時17分   來源:江西日報

    6月30日,江西省發改委召開居民生活用電新階梯電價新聞通氣會。記者從會上獲悉,經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實施方案》7月1日起實行,具體適用範圍為:江西電網(含縣級電網)供電範圍內的“一戶一表”城鄉居民用戶。

    在充分聽取民意、吸收民智的基礎上,新方案與此前聽證方案相比作了大幅調整,主要為: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以年為週期,一、二檔用電量調整為月均180度和350度。根據國家統計局江西調查總隊測算,階梯電價方案實行後,江西省92.7%的城鄉用電戶未新增用電負擔。

    江西省實行階梯電價後電網企業增加的收入,主要用於彌補發電企業燃料成本上漲、燃煤機組脫硫等環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居民用戶電表改造等支出。

    月均用電量180度以下用戶電價不變

    新方案將居民用戶用電量以年為週期劃分三檔,電價分檔遞增。具體為:年用電量2160度以下每度0.6元,維持原電價不變;2160-4200度每度0.65元,增幅為每度0.05元;4200度以上每度0.9元,增幅為每度0.3元。今後,居民用戶累計電量達到年度分檔基數後,即開始實現階梯加價。用電不足一年的,按照實際用電月數計算分檔電量。用電不足一月的,按照一個月計算。

    根據國家發改委規定,各省按照覆蓋全省區域80%和95%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電量來確定一、二檔分檔電量。按照這一規定,據國家統計局江西調查總隊校驗,我省第一檔電量為122度,第二檔電量為220度。新方案充分考慮了我省實際和群眾需要,在聽證方案基礎上對一、二檔用電量進行了調整。據測算,第一檔電量由150度提高到180度後,覆蓋了全省92.7%的居民用戶;第二檔電量由280度提高到350度後,覆蓋了99.1%的居民用戶。全省區域內的覆蓋率比國家要求高出約13個和4個百分點。

    同時,因江西省夏季炎熱,冬季濕冷,居民用電季節性差異大。以年為週期實行階梯電價,基本解決了用電季節性差異較大、部分居民用電支出增加較多的問題。

    充分考慮多人口家庭和困難群眾生活實際

    新方案充分考慮了江西省多人口家庭和困難群眾的生活實際。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産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産證明的,以供電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電表為單位。一戶住宅對應戶口簿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經戶主申請,經供電企業甄別,視為合表居民用戶,不執行階梯電價,其用電量按合表用戶電價執行,每度電加0.02元。

    為體現對低收入群眾的關心,新方案在聽證方案對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安排每戶每月免費用電10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對集中供養戶的政策優惠,補充規定供養“五保戶”的社會福利機構,按供養“五保戶”人數,每人每月免費10度電量。據了解,江西省實施免費電量政策,每年免費金額近1億元,惠及116.3萬戶低收入家庭和22.5萬戶農村“五保”供養人員,佔全省城鄉居民總戶數的近10%。按照新方案,全省“低保戶”和“五保戶”家庭的實際電價有所下降。

    鼓勵居民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根據新方案,城鄉“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在新階梯電價基礎上,可同時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用戶選定後,原則上一年內不得變更。居民用電峰谷時段劃分為:每日8時至22時,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提高0.03元;低谷時段為每日22時至次日8時,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下調0.12元。峰谷分時計量表由供電企業免費安裝。(記者 何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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