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發出《關於深入推進地質資料信息服務集群化為找礦突破戰略行動提供服務的通知》,要求深入推進地質資料信息服務集群化工作,切實為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綱要做好服務。
《通知》要求,一是加強地質資料匯交網上監管,夯實服務基礎。開展地質資料匯交網上排查和催交。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2012年10月底將2002年7月1日起應匯交的中央和地方財政出資地質工作項目以及探礦權、採礦權項目形成的地質資料的形成單位、匯交人等信息錄入監管平臺。發現未按時匯交地質資料的項目,按有關規定處理處罰;中央和地方財政出資安排的地質工作項目,工作期限5年以上且開展工作已滿3年的,項目承擔單位應將經審查過的階段性成果,作為原始地質資料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匯交等。
二是加快推進整裝勘查區和重點成礦區帶地質資料信息服務集群化,積極主動為找礦突破戰略行動提供服務。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2013年3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區整裝勘查區和重點成礦區帶重要地質資料數字化工作等;積極主動開發地質資料信息服務産品並加強其宣傳推廣;組織開展重要地質鑽孔數據庫建設,為找礦突破戰略行動提供地質鑽孔資料信息服務。要將重要地質鑽孔數據庫建設納入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的統一部署中,落實經費和人員,確保能按部有關要求完成工作;積極為找礦突破戰略行動提供涉密地質資料服務;加強調研和完善地質資料服務機制,為找礦突破戰略行動提供高效服務。
三是加強服務監督,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地質資料服務場所應主動公佈地質資料服務監督電話並依法處理投訴;部和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建立地質資料服務投訴機制;部將對各省(區、市)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地質資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務平臺建設等情況進行檢查、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