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青海省財政廳獲悉,為解決建設和發展資金不足問題,青海省將發行100億元中期票據。
據青海省財政廳廳長程麗華介紹,此次中期票據青海省政府決定以青海省國有資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發行主體,結合礦業權劃轉相關政策,以青海省內礦業權折合250億元凈資産注入發行主體啟動發行工作。
該債還款期為15年,年利率為5%左右(以發行時市場利率、青海國投公司評級確定)。該債由建行青海省分行承銷,青海省財政廳承諾還款。目前,資産和礦業權劃轉等前期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期票據籌集資金將主要用於青海省基礎設施建設、東部城市群建設及一些民生和重大産業項目。
中期票據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按計劃分期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馬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