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筆者從廣東省衛生廳對省政協委員的提案答覆中獲悉,該廳將積極促成部分城市開展無煙城市創建工作,建立地方性禁煙法規,嚴禁煙草廣告。
在今年的省“兩會”上,廣東省政協委員薛輝提交提案,建議儘快立法控煙。
對此,廣東省衛生廳答覆稱,2010年廣州結合舉辦亞運會,出臺了《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為全省控煙立法起到了表率作用。然而,要為全省居民建立一道防煙“保護墻”,必須有序推動全省控煙立法進程,做到控煙工作有法可依。
“借鑒香港、新加坡等國內外先進控煙地區立法與執法經驗,特別是國內已有立法城市的經驗和執法情況,推動廣東省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控煙立法,保護公眾免受煙草煙霧危害尤為重要。”省衛生廳表示。
下一步,廣東省衛生廳將積極推動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控煙立法,為實現立法奠定基礎。“採取分步推動控煙立法的措施,逐步實現立法控煙的目標。第一步,推動省法制辦,出臺相關的規章制度,要求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控煙,納入部門制度建設,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實施的控煙規章制度,為推動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全面控煙奠定基礎。第二步,聯合省法制辦,以部門推動制訂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控煙立法,爭取2013年進入省人大立法計劃,為最終實現立法控煙建立前提條件。”
省衛生廳表示,在公共場所禁煙法規出臺前,應大力開展無煙單位的創建,不斷擴大禁煙的範圍,營造禁煙的社會氛圍。
“可以率先在部分城市開展無煙城市的創建工作,建立地方性禁煙法規,在公共場所實施禁煙的嘗試,嚴禁煙草廣告。”省衛生廳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