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資金委託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中國保監會對下列投資管理人的報告材料進行了評估,均符合辦法規定的條件,可以受託管理保險資金,現予以公告。
具體名單如下(按公司名稱字母順序排列):
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國海富蘭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東方證券資産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光大證券資産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産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O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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