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黑龍江省政府召開保民生系列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黑龍江省全面提升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及失業保險金標準,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領導就調整情況進行了詳細介紹。
據省民政廳副廳長尚壽山介紹,黑龍江省城市低保標準從266元/人月提高到301元/人月;財政補助水平從202元/人月提高到235元/人月。農村低保標準從1491元/人年提高到1718元/人年;財政補助水平從1092元/人年提高到1236元/人年。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由2400元/人年提高到3260元/人年;分散供養標準從1800元/人年提高到2370元/人年。新標準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執行,將惠及全省城鄉292萬困難群眾。省民政廳將採取及時下撥資金、制定資金測算方案、建立督查制度等措施確保新標準及時足額兌現,並於冬季前發放到位。
省人社廳副廳長黃迎新在會上介紹,為更好地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黑龍江省失業保險金平均標準從505元/月提高到625元/月,一次性提高幅度達23.7%。全省最高標準是綏芬河市,為750元/月,其次為哈爾濱市區,為735元/月。新的調整標準從2012年11月1日開始執行,全省將有12萬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從中受益,預計增加失業保險基金支出1.48億元。據介紹,受經濟發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制約,黑龍江省上調後的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仍低於當前全國平均水平41.8元/月,但排名有所提高,按今年上半年排名,黑龍江省失業保險金平均水平由原來的全國第27位上升到17位。自2008年至2012年黑龍江省已連續5年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本次調整是歷年提高比例較高的一次。(見習記者閆一菲 記者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