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左江岩畫保護辦法》于9月11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馬飚簽署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77號予以發佈,將於12月1日起施行。作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一部關於岩畫專項保護的政府規章,該辦法的實施是我區文化法制建設上的一件大事,標誌著廣西壯族自治區左江岩畫保護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11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公室、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廳聯合在南寧召開會議,就制定《左江岩畫保護辦法》的必要性和規範等問題作了説明。該辦法共22條,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適用範圍、政府及各部門職責、保護及搶救保障措施、景觀利用和法律責任等內容。對岩畫保護的難點和社會對岩畫保護關注熱點問題作了規定:明確了岩畫保護的範圍;理順了岩畫保護的管理機制,明確了政府和政府部門以及使用岩畫者的責任;明確了岩畫的保護措施;重點強調了對寧明花山岩畫的保護;規範了岩畫的保護利用。會議對貫徹實施該《辦法》、切實加強左江岩畫管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左江岩畫是壯族先民駱越人遺留下來的珍貴文化遺産,分佈在左江流域地區,目前發現岩畫點82處,已有61處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2006年,國家文物局將左江岩畫列入我國申報世界文化遺産預備名單,目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正在進行申報世界文化遺産的相關工作。(記者 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