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11月30日正式啟動,選定西城區、朝陽區和通州區作為“先行者”,共涉及35149名中小學教師。此次改革打破了實施20多年的中小學職稱評價體系,將原來相互獨立的中學、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設置為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並首次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職稱,三區縣共産生18名“教授”。據悉,在2013年完成試點後,北京市將全面推行職稱改革。
11月30日,北京市召開了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部署工作會。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長宋豐景介紹,即日起,北京市啟動實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率先在西城區、朝陽區和通州區試點。
試點階段,三個區縣共確定18個正高級教師崗位。通過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的職稱崗位後,將可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預計基本工資會有數百元的增長。崗位聘任和起薪時間統一從2012年9月算起。
據介紹,在試點區縣內,不僅限于普通中小學,像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等機構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都在此次職稱評審範圍。2012年1月1日之後退休且符合參評條件人員,也可參評本年度職稱評審。
2013年,三個區縣完成職稱評審試點後,北京市將按照人力社保部、教育部統一部署,在北京市全面推行職稱改革工作。
據悉,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作為中小學教師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是衡量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標尺,是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的通道,承擔著激勵和引導中小學教師不斷提高能力素質、充分調動中小學教師積極性創造性的重要任務。目前北京市現有中小學專任教師14萬人,北京市在職中小學教師中有副高級職稱18595人,中級職稱63394人,初級職稱41946人。
新聞背景
2009年1月,山東濰坊、吉林松原、陜西寶雞三個地級市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並於2010年12月全面完成。
2011年8月31日,國務院第17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選擇2-3個有代表性的地級市,用一年左右的時間開展改革擴大試點。
2011年9月29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召開會議傳達了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部署了改革擴大試點工作。為做好本次改革擴大試點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兩部會議精神,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工作方案。
政策解讀
1.職稱層級改革:首次新增正高級
在職稱體系上,將原來相互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併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便於在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上統籌考慮,協調發展。同時,在職稱層級方面,提高了中學教師、小學教師職稱等級的最高規定。原來,中學教師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最高等級為中級;改革後,試點區縣的中學和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統一設置到正高級,以下依次為高級、一級、二級、三級教師,共5個等級,打通了教師職業發展通道。其中,正高級職稱是首次在中小學設置的,這意味著,今後中學、小學甚至幼兒園也可以有“教授”。
2.評價標準改革:按級別設為5檔
據了解,對於這五個職稱級別的評價標準,此次改革充分體現中小學教師的職業特點,完善了具體評價標準。從教書育人、課程教學、教育教學研究、影響力、學歷經歷5個方面,對不同職稱等級分別提出要求,根據要求有側重地進行考核。評價標準的調整完善,更加體現教師自身特點和成長規律,更有利於對中小學教師進行科學、全面評價。“在標準水平設置上,不低於國家標準,以符合北京市教育事業和教師隊伍發展實際需要。”宋豐景説。
如正高級教師標準,除了要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一線、教書育人成果突出外,還須在本教學領域有很高知名度,近5年主編過學術著作或教材,累計從事教學滿20年等“苛刻”的條件。
3.評價機制改革:同行將參與評審
試點學校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工作按職稱等級分別進行。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職稱由用人單位按條件考核合格後直接聘任;一級、高級和正高級教師職稱按照個人申報、考核推薦、專家評審、結果驗收、學校聘用的程序評聘。
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由市裏統一組織,副高級及以下級別職稱一般由各區縣組織評審。通過採取教案審核、講課考查、通信評審、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業績、能力進行客觀公正評價。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專技處處長王友芝介紹,評審時,專家採取隨機抽取機制,也會讓社會同行參與評議。